作者 :陈德明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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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7 16:12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带来的制度断裂,引发了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给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审理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案多人少”矛盾已达到了高峰。
作为案件审理十分重要的一环,裁判文书的制作,特别是判决书的制作效率,直接关系到了案件审理的时间。事实上,当事人最关注的是裁判的结果而非裁判的说理。而裁判文书格式越复杂,陈述事实、论证说理越充分,就意味着耗费的司法资源越多,诉讼过程越长。现行的裁判文书格式以及制作模式,已难以适应“提效增速”的新要求。
因此,景洪市人民法院速裁庭的法官们,纷纷购买了《要素式审判》等书籍,进行认真的学习,积极探索裁判文书改革。对当事人争议不大,只对部分事实有争议的案件,严格依照诉讼法的规定,积极探索和适用新的文书样式进行文书制作,简化了部分证据的举证、质证等内容,将案件审理和文书制作工作最大程度的围绕到当事人最关切的问题上来,努力实现裁判文书制作的“提效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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