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在全州法院系统率先成立速裁庭开展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及速裁审判工作。经过两年多的运行,采取“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繁简分流措施,有效提升了我院的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及质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速裁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速裁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68件,审结866件;2015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299件,较上年增长115.26%,审结2086件,较上年增长140.88%;2016年截止11月30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538件,同比增长15.42%,审结2167件,同比增长20.63%。
2014年4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306件,审结8686件,速裁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905件,审结5119件,受理案件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7.29%,审结案件数占全院已审结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8.93%。
通过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速裁庭的民商事案件已经占到景洪市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半壁江山”,通过速裁审判机制的运行,有效地提高了结案数量,在经济下行压力突出,社会矛盾急剧产生的背景下,速裁审判机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审判工作中,速裁庭牢固树立“均衡结案”的观念,量化指标考核,即每位审判员上半年每月至少审结15件案件,下半年每月至少审结20件案件,全年至少审结210件案件。通过案件数量的合理分配,以有限的审判资源及时化解、消化巨大的社会纠纷矛盾,对保障我院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和高效、稳定运行,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速裁庭根据案件类型、案件数量、法官特点专长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工,既统一了裁判标准,又促进了对类型案件的深入研究;继续推行和规范网上办案,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方位、实时动态监控和节点管理,提升审判效能;每月进行案件评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认真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要求,推进庭审实质化,与其他庭室交叉检查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以促进庭审行为规范。2014年至今,速裁庭上诉案件改判37件,发回重审3件。
速裁审判工作中的亮点
全庭干警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坚持“注重调解,调判结合”的办案思路。收案后即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对于调解可能性较大的案件,积极努力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降低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力争能调则调。2014年至今共调解结案1422件,撤诉841件,调撤案件共计2263件,占全院调撤案件数的57.35%。对于较为敏感,涉及群体较广,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预案,严防各种不利因素的发生,确保案件审理得以顺利进行。随着案件难度的进一步增加及案件受理量的大幅增长,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随着受理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大,速裁庭通过采取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巡回办案等方式,进一步严格把控审判管理流程。同时,审判人员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怕苦、不怕累,有效缩短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把平均审理天数控制在58天以内,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效率,实现了“快审快结”的目标。
随着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到来,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速裁庭受理了多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例,例如原告张某某等诉被告云南拓普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拓普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物权保护等260余件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实地走访,及时与双方当事人细致有效的沟通,这260件案件最终得以通过调解和撤诉结案,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矛盾风险,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至今,速裁庭审结的批案达1866件,无论是调解撤诉或判决结案的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速裁庭注重人才的培养和锻炼,始终发扬“团结、实干、进取”的团队精神,注重相互协助配合, 2014年至今,人年均办案数量保持在200件以上。2015年,法官个人年办案量首次突破300件。因成绩突出,2014年速裁庭被授予集体嘉奖一次,2015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庭内多名干警受到省、州、市各类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