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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 方便你我他

作者 :李燕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12-26 17:12

 

诉讼服务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服务中心是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窗口。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司法便民利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景洪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至二楼区域为诉讼服务中心区域,分:安检导诉区、审判事务区、调解速裁区、信访接待区、执行事务区和便民服务区。各项区域划分明确,便于当事人诉讼。

安检导诉区:进入景洪市人民法院正门通过安检导诉区大厅,设有导诉台,导诉台每天安排一名法官和两名书记员值班,对来访群众的材料进行预检,并针对来院的事由,引导其前往相应的窗口或工作地点接洽办理。此外,通过推行信息化建设,在导诉台旁增加了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设备即法院便民自助服务终端,方便了当事人自行查询案件,让其更加快速便捷的了解到案件进展情况。

审判事务区:在审判事务区设立了①号立案窗口、②号审判事务综合办理窗口,提供诉讼指南,让当事人按需取阅,并由审判员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负责解释。当前,景洪市人民法院诉讼指导、风险提示采用面对面指导,发放诉讼指南以及诉讼风险提示进行辅助指导。完善各类书状类文书范本、书面诉讼指南材料的整理编排,方便当事人诉讼。提供书状类文书范本,有常用的民商事案件通用起诉状及离婚案件专用起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及保全申请书等,并在范本附注应提交的基本材料,使当事人能一目了然,方便了诉讼。并设置了四人桌(椅),中间摆放笔墨纸张、胶水、印泥、老花镜、订书机及卷纸等。③号窗口为支付结算窗口,主要办理案件的收费、退费。

调解速裁区:景洪市人民法院专门成立速裁庭,对一些简易、小额的民事案件进行快审快结,并办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各类调解案件。针对当事人的诉求,在审判事务区对有意向调解的当事人进行引导至速裁庭,并及时联系速裁法官。

信访接待区: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的信访件归立案庭统一管理,各部门凡接到反映此类信访件一律交由立案庭进行处理,由立案庭统一登记备案、及时处理、统一对外答复。

执行事务区: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主要是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仲裁等法律文书,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并协助办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工作。

便民休息区:大厅内设便民休息区,在休息区内设置了休息椅、饮水机、纸杯等,摆放了报刊架,为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报、法制文举报、云南日报等报刊供阅读,提供法律报刊杂志,让当事人在休息的同时可以进行阅读,从而了解和拓宽法律知识和视野。

为了更好的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在进入审判事务区侧门,设置了民情联系箱,以便征求来访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效。信访接待区,由审监庭负责日常工作,每日由院领导、庭(室)长接待、答复。执行事务区,由我院执行局负责日常工作。调解速裁区由速裁庭负责日常工作,设立了诉前调解室,待与司法局协调好各项工作后由人民调解员进驻,更好的开展诉前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