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燕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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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2 10:12
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作为市院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负责审查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立案工作;审查申诉(再审)案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上诉案件的登记移送,分流处理;做好司法统计报表和日常来信来访接待、答复、回复等工作。
其中,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我庭共审查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立案6482件,其中刑事640件,民商事4382件,行政53件,执行1407件。相比较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止共立案 5612件,其中刑事787件,民商事3575件,行政82件,执行1168件,案件数增加了870件,同比增长15.50%。
今后,我庭将继续贯彻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的司法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