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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民事法官异地调解借贷纠纷案

作者 :卢云椿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10-18 11:10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前往开远市小龙潭女子监狱第四监区开庭审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法官通过庭前调解圆满解决了该纠纷。

本案原、被告双方本是好友,因被告使用一份虚假的房屋所有权证,向陈莉抵押再行借款200000元人民币。被原告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后,被告被景洪市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认为因为原告不顾朋友情谊向公安机关报案才导致自己入狱,对原告的抵触情绪较大,法官了解情况后耐心劝导双方,被告最终松口愿意偿还欠款,并提出自己还在服刑期间,希望原告同意被告出狱之后给予其三年的时间还清欠款。双方遂达成调解协议,确认被告向原告借款200000元,已还30000元,余款170000元于20201230日前还清。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原告临走前还通过监狱狱政科转交给了被告一些钱款,用以改善其在监狱的生活。

本案充分展现了景洪市人民法院法官认真、耐心、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让社会知道司法人员在办案时不仅公正、公平,同时兼具人文精神,对当事人关怀备至,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权利着想。景洪市人民法院一直坚持高效办事的精神,努力为社会和谐建设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