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院关于《加强法院机关安全和警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近日,西双版纳州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召开警务安全教育会议,景洪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伟通报了六起今年以来发生的全国法院警务安全典型案例,要求参会干警:一是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克服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麻痹的思想,充分认识当前执法环境的复杂性、艰巨性,增强忧患意识,要切实把机关安全和警务安全防范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加强对法院干警的日常教育,增强“安全工作无小事,人人都是安全员”的安全意识,深刻理解“安全工作无小事”的含义,做到人人防范、事事防范、处处防范,把抓安全防事故工作贯穿于法庭各项工作之中;制定行之有效的安保措施,提高防范能力。同时,要认真分析审判场所重点防范部位和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确定防范预案和措施,确保审判和办公场所安全。二是要规范警务保障工作。要组织司法警察干警认真学习警务保障的规则、规范,加强警务安全保障工作的研究,进一步规范警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审判警务保障要求,在庭审保障活动中,认真执行安检、押解、看管、值庭《四项规则》以及刑事审判警务保障的要求,做到文明执法,确保不发生人犯自伤、自残、脱逃和不文明执法等事件。要落实警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夯实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杜绝违章违纪责任事故发生。三是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堵塞安全漏洞。严格落实安检制度,规范安检程序和行为,坚持“逢进必检”的要求,杜绝将违禁物品带入法院和法庭。州中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邹春华总结了警务安全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步工作措施。
干警表示将以此次州中院检查警务安全教育会议为契机,把警务安全教育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认真开展,常抓不懈,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进一步加强警队思想教育、优化警力配置、做好安防训练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突水平,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努力提升院机关安全和警务保障工作的安全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