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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十措施”完成上半年警务保障工作

作者 :毕路平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6-30 09:06

 

景洪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认真履行司法警察职责,十措施完成年上半年的各项警务保障任务,有效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针对司法警察工作具有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具有不固定性的特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保障工作,确保警务保障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刑事押解工作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安全进行,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提前了解案情,周密部署警力,以确保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遇到重大庭审活动,及时制定庭审预案并向院领导汇报,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庭审安全。上半年,司法警察大队共押解犯罪嫌疑人214311人次,取保候审172件人181人次,动用警力986人次,值庭、传递证据386件次,安全行车10000余公里。同时枪弹及警械管理安全规范,未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在提押和看管犯罪嫌疑人和值庭过程中,未发生让犯罪嫌疑人脱逃、串供、自残、行凶等不安全隐患,同时全队没有一名干警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坚决杜绝各类事故隐患。

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的安全巡查,成立了警务安全巡查小组,结合现代化视频监控手段,全方位掌控庭审动向及办公区域内外的动态。在民商事庭审案件过程中,加强与业务庭的主审法官联系,及时掌握案件情况及当事人的思想状况,以便做好庭审的安全防范工作。上半年警务安全巡查396次,累计出警417人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7次,累计出警49人次。

加强安检工作,提高安检人员对各种管制危险、限制物品的识别能力。收缴物品分为刀具类管制物品、录音录像设备类限制物品,以及易燃易爆和腐蚀性强的物品。其中录音录像设备为照相机、摄像机、智能手机、录音笔等,由值庭、值班司法警察暂时保管,经当事人书写遵守审判秩序保证书后及时发还给当事人并做好台账登记。杜绝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消除安全隐患。上半年来,景洪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共收缴违禁物品89件。

强化岗位练兵。按照省高院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部署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司法警察大队在保障刑事审判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警务工作实际,大力开展警务岗位练兵活动,不断地增强司法警察干警的军事技能。积极培养一批警务工作标兵、专业能手,使其成为警务工作的骨干。集中大队司法警察干警对警务专业技能、执法规范化、突发事件处置等内容集中进行授课,强化了队列、射击、擒敌拳等内容的训练,就值庭、押解、看管、手铐的使用、证据的传递、安检的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进行了模拟演练。全面提高司法警察干警的执法能力,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应对复杂局面等实战能力。上半年共开展司法警察警务技能培训686人次;开展防范恐怖袭击应急处置工作及火灾、地震演练171人;开展应急队员大练兵活动153人;实战警务训练148人次。

抓紧业务理论学习夯实公正司法基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警务工作,及时配发了由最高院政治部警务部编著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系列教程》丛书,到每位司法警察大队干警手中。提高了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了规范执法意识、熟练掌握了规范执法的制度规定和程序方法。

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参与执行工作。
  在院党组统一工作布署下,司法警察大队十分重视执行工作,在执行局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在装备、人员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并制定周密的措施。在执行工作中通过实行向执行局派驻司法警察干警的形式,参与案件执行的警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干警协助执行的积极作用。弥补执行局人少事杂、集中执行力量薄弱的缺陷,增强法院内部执行合力和对外强制执行力。对特、大、难执行案件实行灵活机动的增调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的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全力配合执行局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增强执法威慑力,实现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的资源与优势互补,形成执行合力,全力清除执行障碍,确保案件执行工作快速、高效地开展,为强制执行措施的安全实施提供了坚强的警务保障。全年共参与案件强制执行37余件次,出警145余人次。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是大力加强司法警察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司法警察工作强制性多,机动性大,责任重,实行的是暴露式、流动性押解、看管被告人和罪犯,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执行拘留、拘传、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搜查行动,参与民事强制执行和执行死刑任务、处置突发性事件等任务。司法警察大队警务信息报送工作中立足司法警察部门职能特色抓好警务信息宣传工作,宣传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维护审判秩序、严肃执法、维护人民利益和法律尊严方面的牺性奉献精神和英勇事迹,教育司法警察,感染干部群众,宏扬社会正气。上半年共报送信息19篇,其中被州级法院采用18篇,调查研究报告1篇。

八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司法警察干警政治思想素质。除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外,利用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日进行学习,切实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政治素质,上半年共计组织政治学习21次。

九是认真做好8小时以内的值班工作,确保机关诉讼环境安全有序。上半年院机关值班警卫132天,来访人员值班登记、问询28407人次,仪器检测随身物品13000件次,值班累计出动警力225人次。

十是自觉接受院领导安排,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上半年司法警察大队共参与重大活动安全警卫5次,累计出警47人次;协助各庭室送达29次,累计出警112人次;积极配合业务庭巡回开庭审理2次,累计出警9人次;参与突发应急任务6次,累计出警41人次;接受州中院调警529人次;圆满的完成了院领导及州中院交办的各项警务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