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立案庭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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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27 17:06
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作为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主要负责审查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立案工作;审查申诉(再审)案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上诉案件的登记移送,分流处理;做好司法统计报表和日常来信来访接待、答复、回复等工作。
据统计,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日止共审查立案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2084件,其中刑事216件,民商事1348件,行政39件,执行491件。相比较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日止立案的1640件,其中刑事254件,民商事1027件,行政28件,执行331件,案件数增加了444件,同比增长27%。
立案庭法官和工作人员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把好立案关,继续贯彻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的司法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