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露露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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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25 17:02
为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技能、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庭审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法发[2010]33号)》相关工作要求,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每庭笔录”的要求。2月15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技术科组织开展光盘专项检查,对全院庭审案件刻录视频光盘资料进行随机抽查,共抽查庭审案件30件。从抽查的总体情况看,绝大部分已刻录光盘视频画面清楚、音频声效清晰;庭审严肃规范、程序合法、秩序井然;合议庭成员有分工有合作,着装整齐,相互协调配合,庭审效果良好。
通过对庭审案件刻录视频光盘的检查,切实规范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工作,改进了纪律作风,提高了法官的审判形象、素质和水平,提升了当事人对诉讼公正和司法权威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