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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规范《案号标准》 推进法院标准化工作

作者 :玉罕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12-18 10:12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及《人民法院案件类型及其代字标准》、《各级法院代字表》等配套标准(简称《案号标准》)将于201611日起正式施行。1217日,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全体干警参加了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的视频培训会。

《案号标准》是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工作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周强院长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的标准化工作,明确提出标准化工作对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正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人民法院的标准化建设包括审判流程标准规范、证据认定标准规范、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裁判文书标准规范、统计信息标准规范和审理案件案号规范等诸多方面,目的是规范司法行为,实现严格司法,保证公正司法。为实现这样的目标,最高法院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显著提升了人民法院标准化工作水平。随着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等司法改革举措的全面推进,各级人民法院标准化建设和统一法律适用的任务更加繁重、更加迫切。这次发布《案号标准》,既是解决人民法院案号标准不统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因应新形势下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

《案号标准》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即:一是案号要素规范化;二是法院简称代码化;三是案件类型体系化;四是案号管理制度化。

《案号标准》发布后,院党组高度重视,除务必要求参加培训外,还要求相关人员一定要对相关标准进行详细解读,为201611日《案号标准》的正式实施做到心中有数,认真落实,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