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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卷宗归档 提升审判质量

作者 :李美华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12-18 10:12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卷宗规范化录入,严格规范卷宗归档工作,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景洪市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对卷宗归档工作进行规范,充分发挥电子卷宗系统的同步监督作用,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一是高度重视,夯实基础。我院多次召集业务庭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业务庭室严格按照《信息化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落实电子卷宗制作工作,认真组织书记员开展电子卷宗扫描归档工作,确保将2015年审执结的案件全部建立电子卷宗,为下一步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归档打下坚实的基础。截至20151216日,我院电子卷宗制作率达97.69%

二是把好时间关,及时归档。各分管领导严格督促部门负责人狠抓归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已制作电子卷宗的已结案件及时提交归档,限定时间由业务庭室持纸质卷宗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并每月在内网对各庭室归档情况进行通报,做到归档与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明确职责,提高质量。承办法官提交归档后,由评查人员对照《卷宗质量评查办法》从案件的程序、实体进行全面的质量评查及对案卷的装订质量进行初查,合格后才允许转入可归档。实行卷宗质量由书记员、承办法官、庭长等层层负责制,确保电子卷宗录入完整准确,同时院领导不定期对各庭室的归档卷宗进行检查,对卷宗中重复出现的问题逐级追究责任。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提高了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意识,有效防止了因管理不到位、归档不及时而导致的卷宗缺漏、丢失现象的发生,促使结案卷宗归档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归档工作长期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