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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怎样做好送达工作?

作者 :雷艳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12-16 10:12

 

-----送达法律文书心得体会 

在我进入景洪市人民法院速裁庭任聘任制书记员以来,担任的工作主要是送达传票及民事裁判文书书。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给当事人时有什么技巧?我个人认为
    
第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是否必须送达到当事人的住处?当事人及成年家属拒收,留置送达时,该怎样做才能做到送达工作上不出批漏呢?
    
第二,给单位法人等送达,如果拒收,留置送达时,又该怎样做?怎样操作呢?
    
就送达而言,
我们应当正确的认识送达工作的内涵。
    
第一,应当去努力学习法律,看清楚我国法治进程的大局,这样对送达工作就有了一个思想上的宏观认知;我感觉,送达的工作,不应当说只是你来负责,就是应当由你全权来完成并负责到底的,此送达乃是审判流程中的必备环节,送达完成的好坏,也应当是评判法院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序的一个最好的指标,如果没有很好的运行良好,那么,送达对于你来说,当然是困难的,当然是不会轻松的。
    
第二,应当多实践,千万不要教条,法律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毕竟规定的东西全面执行起来,是很不容易的,尤其是当手中的案量特别的多的时候,当然民事案件没有刑事案件那么好送达,刑事案件送达是很容易的,被告人本来就在看定所,直接送去就可以了,而民事的就不是那么好送达的了,送达民事案件就需要讲究很多的技巧。虽然民诉法规定的有送达的方式,但是方法上,你还是有很多余地可寻的。这就需要平时要谦虚,要多学,多问,多实践,再多总结经验,这样才会做到“手里有粮,心中不慌”!
   
第三,只要是有利于案件流程良性进展的,有利于案件下一环节的,只要是不会带来负面影响的,这样的送达就是合法的。在现实的社会里,你们可知道,有的极其复杂的案件,你要是死搬硬套民诉法去送达,恐怕真的要累死送达书记员的。
   
第四,要时刻注意,送达也不是孤立的,它是整个流程中的一个环节,虽然通常的思维是,它要按常理,按顺序来进行,但难道你就不可逆向思维一下,再看看是不是有更节约资源,节省精力的好办法去运用其它的环节来最终达到相应的效果嘛?记住,送达仅仅是一项小工作小环节,我们做这项工作的目的和效果要是已提前完成了,那么就不必要在工作的细节上自我反复较真儿了,这样做反而是自寻烦恼了。

 好好干吧,勤学好问是好事,后面的路还很长,学的东西还很多,多多总结,多多研究,就一定会有大进步的。以上仅是我个人的见解,希望对所有的书记员有启示和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