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民二庭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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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02 08:07
日前,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受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充分阅卷后准确归纳出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并在送达传票之前积极联系被告,在充分听取被告的答辩后,承办法官将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简单通俗化告知被告,把法理、情理讲到被告心里。最终,被告主动向原告支付了相应的工程款。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审判人员,民二庭的法官们不断探索纠纷解决的新方法。主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矛盾源头治理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进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法庭外。加强诉讼与调解联动对接,在庭审前矛盾尚未激化、对立情绪不大的情形下,促使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