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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官和刑事法官共同调解一起互殴案件

作者 :陶润仙 吴刚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5-27 10:05

 

近日,我院速裁庭法官与刑二庭法官联合调解一起双方当事人互殴案件。

案件事实如下:2014年3月17日和8月2日,孙某某一家与莫某一家因生意上的矛盾发生争吵殴打,双方互有损伤,其中,莫某轻伤二级,孙某某母亲唐某某轻伤一级。孙某某与莫某均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双方亲属又就经济赔偿分别提起民事诉讼,被我院速裁庭与刑二庭受理。

在审理过程中,我院法官了解到双方因生意竞争多次争吵打闹,互有损伤,对立情绪严重;但系湖南籍老乡,调解对双方均有利,故民事法官和刑事法官联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经过一下午的调解,双方终于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刑事伤害互相谅解。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具有悔罪表现,双方已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相互谅解,决定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此案的处理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