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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制改革运行平稳

作者 :玉罕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5-08 10:05

 

5月1日实施登记立案制改革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院干警全文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及时形成书面专题汇报材料,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预测风险和安保工作。

进一步完善各类诉讼文书样式,尤其对涉及登记立案必备的相关文书样本加以完善。经过岗前培训,自5月4日起,立案庭人员就安排就绪,立案人员做到各司其责、分工明确,至今无重大舆情和特殊类型案件。

自实施登记立案制改革以来,截止5月6日,我院共接待起诉咨询108件,其中接受起诉92件(民事80件、行政2件、执行10件),咨询16件。接收起诉案件量同比去年的35件增加57件,增长了162.85%。在接受起诉中,当场立案47件(民事38件、执行9件),一次性释明告知补正44件,补正后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38件,不予登记立案1件。当场立案率为51.09%,总立案率为92.39%。充分体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的司法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