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杨志强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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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04 17:05
执行局任务繁重,当事人不配合,“执行难”是每个法院都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加之新案子不断增加,一些旧案子也不断积压,因此,新老执行案子的平衡相当重要。
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就在新老执行案上做到了较好的衔接。执行局人员并不多,但每个承办法官都有明确分工,在清积过程中做到不失衡,不超审限。明确好新老案件的轻重之分,所谓“新老案子同步走”,在妥善执行好清积案件的过程中,也不忘及时解决好新执行案子。在执行局全体人员的集思广益下,将每月20日定为退款日,有利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4月20日,傣历1377泼水节收假第一天,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就将(2013)年度景执字第140号案款14万和(2015)年度景执字第114号案款4.2万及时交到当事人手上,准确无误的实现了新老执行案的同步进行。
执行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每一位执行干警努力端正工作态度,提高认识,扎实工作,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执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