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琼:践行劳模精神的女法官(人物通讯)

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5-11 17:05

    近日,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召开劳动模范表彰大会,隆重表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六届劳动模范,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郭琼榜上有名,被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成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女法官。

    一提起郭琼,全院干警无不拍手称道:“郭琼不仅是一名践行劳动精神的女法官,还是一个兢兢业业的办案带头人头羊。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六届劳动模范称号,既是她本人的荣誉,也是我们全院的骄傲,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值得点赞 ”

    1997年,郭琼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她从基层法庭干起,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庭长,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庭长,是一名有着丰富法律功底、敏捷缜密思维和办案经验丰富的女法官。郭琼先后从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工作多年,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二十年如一日,秉公执法,忘我工作,为民清廉的工作作风受到院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由于成绩突出,被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评为“打击跨境赌博先进个人”,获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全州法院“办案能手”称号,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被评为景洪市“优秀公务员”、2014年被景洪市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中共景洪市委、景洪市人民政府评为景洪市第四届劳动模范

    作为庭长,无论在刑事审判二庭还民事审判一庭,郭琼都承担着日常繁重的审判任务,不仅要对其他法官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批,还要办理大量的疑难、复杂的刑事、民事案件。为此,还得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强度和压力非常大,但是郭琼并没有因为工作量大而放松对案件质量的要求。每次庭审前郭琼总是认真审阅卷宗,精心准备开庭,没有丝毫马虎。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后还要认真完成大量裁判文书的写作,其撰写的判决书内容翔实,说理充分。2013年其承办并撰写的(2013)景刑初字第118号案件判决书荣获全州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在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发扬敢于担当精神的同时,郭琼并没有因为工作量大而放松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靠前指挥,总是以女性特有的细腻风格,注重了解每一件案子的办理情况。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郭琼除了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外,还善于将问题提出来与同事们共同探讨,集思广益,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正是这种严谨、认真的态度,使得很多判案中出现的问题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

    廉洁勤政 ,一身浩然正气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郭琼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廉政纪律,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办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例如,郭琼担任刑事审判二庭庭长时主审了一起盗窃案同学恰好是这位被告人的亲戚。这同学还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同学企盼的目光,郭琼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科学量刑判处。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审判结果,这位同学的亲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在同学、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郭琼执着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郭琼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党和人民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法徽,肩上的天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的工作目标。

    郭琼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对年轻法官的传、帮、带,将其所积累的工作经验和办案技巧都毫不保留地悉心传授给年轻法官,帮助他们尽快驾驭审判工作,成为刑事审判事审判的中坚力量。对于年轻法官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郭琼始终注意以虚心的态度积极和他们探讨,吸取他们正确的观点,不断理清办案思路。其严谨、认真工作的作风,在年轻法官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入额,郭琼始终以一名党员、法官劳动者高标准来格要求自己,更加自觉,更加自信,更加敬业,更加奋,更加努力办案,成为事审判工作带头人和领头羊。和其他劳动模范一样,敬业精神是郭琼始终追求和奋斗的目标,但与其他劳动模范的不同之处,郭琼则是通过审判工作来诠释和践行“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劳模精神,让劳模精神得到发扬光大,成为劳动者的使命和理念。郭琼也赢得了全院干警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