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准绳解纠纷 情注民生暖人心——记景洪市人民法院郑成琼法官事迹

作者 :办公室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7-08 09:07
 

郑成琼,女,彝族,196910月出生,19946月入党,19949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一级法官。在20多年的法院工作中,她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 用自己工作的点点滴滴,书写着对法院事业的热爱与执着,树立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由于成绩突出,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先后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好干警”和荣记个人三等功、景洪市“三八红旗手”、西双版纳州“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在“选树先进典型、引领群众路线”活动中被景洪市委树为“先进典型”,被景洪市文明委员会评为“景洪好人”。她主持工作的勐龙人民法庭被评为“云南省十佳人民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6630日,在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景洪市人民法院郑成琼法官被中共云南省委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加大执行力度  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时下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赢了官司输了钱。”执行法官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具体实施者,承受着来自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不断迎接着各种挑战。

2014年,具有多年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的郑成琼到执行局工作。她迅速进入角色,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执行运行信息化大胆进行改进,强化执行规范管理,对执行工作流程、任务指标、办案时限、职责权限、款物管理、责任追究等做出了具体规定。结合实际执行标的、当事人的地域、案件的易难程度、综合进行分案负责,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协助执行员、联络员熟悉当地人员结构、地理环境以及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可供执行财产情况的优势,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提高了办案效率。在执行局人员减少三分之一的情况下,2015年新收案件1359件,比上一年705件,上升了92.77%。结案858件,执结标的23874.09万元,实际执结到位标的18474.69万元,执结标的到位率77.38%(比去年同期57.76%上升19.62%)。不含终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情况,实际执行率70.05%(比去年同期57.30%上升12.75%)。无一起上访案件,较好的完成了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执行局被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年终被本院授予集体嘉奖。

发挥职能作用  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

郑成琼深深懂得,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派出机构,处在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前沿,执法办案是人民法庭工作的第一要务,人民法庭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还是看案件审理得好不好。在法庭工作期间,她遵循人民法庭“公正、廉洁、为民”的庭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较好地为法庭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2--2014年,她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20件,在这些案件中,大多为离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房屋租赁合同、民间借贷纠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其中调解167件、撤诉136件,调撤率为91%。共巡回审理各类案件394件,占已审结案件的93%。办理委托送达案件66件、执行案件17件。受理案件涉案标的2000余万元,结案标的1300余万元,已履行800余万元。

围绕和谐司法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第一追求

勐龙人民法庭辖区有1个镇、1个农场管委会,下辖22个村民委员会163个村民小组,6个生产队114个居民组和61个镇属及驻镇单位,辖区面积1216平方公里,13种民族聚居,常住人口12万余人。在法庭工作期间,她坚持 “把方便让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理念,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以调解作为审理案件的首选形式,始终把调解贯穿于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同时,积极采取村委会调解、司法所调解、人民法庭调解“三调联动”的有效对接,认真指导调解工作的技巧、矛盾处理的方式、纠纷化解的方法、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较好地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在办理勐龙边贸市场诉刘某等36家店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由于涉案当事人较多,诸多矛盾纠纷交织,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异常。在白天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她带领法庭干警利用晚上,乃至凌晨三四点钟顶风冒雨、忍饥受饿穿行在前不见道路和行人,后不着村寨和农场的橡胶林中,经过1个多月不辞辛劳的奔波和走访调解,最终促成调解和原告申请撤诉的结局。

改进工作作风把群众的诉求作为第一目标

郑成琼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用心思考,用行动去践行,改进便民利民诉讼方式,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效率和质量。对日常法律文书除直接送达外,与镇司法所和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将部分法律文书交给司法所及村干部协助送达,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提高了法庭工作效率。广泛推行电话预约、现场调解、上门立案、巡回开庭和就地取证、就地调解、就地审结、就地送达的方式,并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告知。特别是对前来办理诉讼或咨询的群众,完善了“绿色诉讼通道”,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快捷、便利的诉讼,耐心做到了“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片诚心办事、一句好话道别”,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来自法院的温暖和法官的关怀。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力争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早一天结案,努力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多年来,坚持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力求向“零距离调解、零距离立案、零距离阳光审判、零距离协助执行”的目标努力,把案办在村寨农户、办在田间地头,并以送法进村寨农户、进农场生产队,用生动司法实践活动和喜闻乐见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意识。

情系边境群众  把老百姓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

郑成琼本应和其他干警一样拥有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庭,上班安安心心工作、认真办案,下班欢聚一堂、畅享家庭温馨。但是,她为了工作和不分散爱人的工作精力,几年前就把年小的女儿送往外地读书并托付朋友照看。2012年,她在巡回办案中得知地处中缅边境,有哈尼族、傣族、布朗族、拉祜族、汉族等多民族学生和20%的缅甸籍学生的 “国门小学”勐宋小学,师生们多年来一直期盼学校能有一个图书室的愿望。她多方协调、筹措资金20余万元,为该小学创建了一个崭新的图书室,并捐赠各类新图书4000余册,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境内外群众的高度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