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景洪市法院>>调查研究

专业法官团队与法官会议、速裁机制、执行效能、流程管理 ----景洪市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破解案多人少的四点经验

作者 :赵义宏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6-20 16:06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要求后,在审判力量没有增加的情况下,景洪市法院2018年收结案双双达到建院以来总收案和个人结案数的历史最高峰值,当年实现结案率88.66%,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数从2016年的167件升至2017年的271件,再升至2018年的321件,纠纷解决能力和司法效能均有较大提升。回首检视,虽颇多艰难,但也有惊喜,主要是在构建专业法官团队、速裁机制、提高执行效能、强化流程管理等四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现具体总结如下。

一、审判辖区基本情况

1、区位特点:景洪市地处西南边陲,是距大陆南部国境最近的县级市,是神奇美丽的雨林明珠西双版纳州的州府所在地,面积6958平方公里,多为山区半山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居民42万,常住人口54万。区域内中缅边境线长达112公里,送达极为不便。境内有景洪嘎洒国际机场、景洪港等两个国家级口岸和一个“240”边境贸易区,其中嘎洒国际机场的年旅客吞吐量已达千万人次,在云南省内仅次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昆磨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玉磨高铁将于2021年建成通车,均自北向南贯穿景洪;距离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北部重镇勐仑仅50公里,距离国家一级口岸磨憨口岸、勐满口岸、关累口岸、打洛口岸等均不超过200公里。景洪民族旅游文化建设精彩纷呈,民间对外经贸往来十分频繁,民营比较经济活跃。

2、法院审判力量:景洪市法院改革后有员额编制28名,已经满额;法官助理13名;内设立案、速裁、民一、民二、刑一、刑二、行政、审监、执行局及普文、勐龙、勐罕三个派出法庭等一共12个业务庭室。由于法院工作压力较大,干警待遇保障落实迟缓,尚未完全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不仅部分业务庭室干警,甚至行政和保障部门干警也因需要围绕法院审执主业进行大量工作而身心俱疲。现有员额法官中,已递交辞职申请1人,已明确调动意向1人,另有少部分干警也非正式表达过希望调至外单位甚至是离职的想法。

3、办案任务情况:近年来,诉至景洪市法院的社会矛盾纠纷逐年增加。自2014年以来,景洪市法院收结案迭创新高,四年年均加权平均增幅达37.88%(2014年收4108件,2015年6682件,2016年8729件,2017年收案9266件,2018年收案10333件),案多人少压力持续增加,法院干警身心严重承压。面对艰巨的审判任务,多办案是法院干警完成审判执行任务的基本要求,而办好案是满足边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热切期望的比如要求。如何在多办案的基础上积极追求并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实现较高的司法服务产品输出并可持续运行,是景洪市法院党组近年来着力破解的难题

二、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主要经验

(一)组建专业法官团队、运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景洪法院依托经省级遴选公示产生的28名入额法官组建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执行等四个大类团队,其中民事又分为民事速裁、民事精审和法庭三个子团队。入额的院长、副院长等5名院领导分别进入专业法官团队,但不单独配备书记员。因各方面原因,绝大部分团队均无法官助理。根据“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要求,自2016年5月起全面进行裁判文书签署改革,除经院庭长提请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之外,均由承办案件的法官自行签发裁判文书。同时,为充分发挥专业法官团队的集体经验与智慧,景洪法院实行了常态化的审委会例会与灵活的法官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对于承办人或者合议庭不能就裁判形成确定意见的案件,随时报请分管副院长决定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经过法官会议讨论可以帮助承办人或合议庭形成内心确定的,即可根据法官会议咨询意见形成裁判结果。如果仍然不能形成合议庭多数意见的,提交审委会讨论,审委会根据承办人汇报的案件事实形成处理意见后,合议庭必须执行并报院庭长审签裁判文书。自2016年改革以来,景洪法院共召开民事、刑事专业法官会议60余次;2018年以来,执行团队形成每周一汇总、每周一讲评的执行例会制度,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自2016年至2017年,在案件数量迭创新高的情况下,景洪法院诉讼案件的审理效率明显提高,表现为平均审理天数的减少(2016年92.08天,2017年85.81天,2018年67.74天)。

(二)构建民商事速裁机制

2014年至2018年,景洪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逐年增加,分别是2014年2451件、2015年3786件、2016年4429件、2017年5528件,2018年5562件,四年时间几乎翻了一番。民商事案件占全院诉讼案件的比例也从2014年的77.10%上升到2017年的83.46%。面对案多人少的客观局面,如何破解?景洪法院党组调研认为,通过速裁机制的运行,在保证裁判正确率的基础上,可以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势分配。景洪法院依托原有速裁庭打造民商事速裁团队,配备6名员额法官(占全院28名入额法官的21%),2016年速裁团队承办案件3064件,审结案件2312件,占全院同期审结民商事案件数的57.22%;2017年承办案件3197件,审结2774件,占全院同期审结民商事案件数的59.62%。2018年,景洪法院着力于构建诉前纠纷化解与速裁有效整合的快速反应机制,由1名员额法官进行前端处理,首先是诉前调解,其次对于应当立案但具备立结条件的案件,在立案后迅速办结;经过立案前端处理后的部分适宜案件分流进速裁团队办理。2018年,诉讼前端结案631件,速裁结案2003件,合计2634件,占同期全院民商事结案数4553件57.85%。同时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景洪法院速裁机制已经高速运转三年,干警身心均已高度疲惫,但仍然咬牙坚持,速裁团队法官人均结案达到376件,为全院民商事团队同期平均结案数228件的160%;结案600件以上1人,结案400件以上2人(分别是493件、468件),结案300件以上1人,结案200件以上3人(292件、281件、245件)。

(三)高标准严规范打造执行“雨林精兵”

2018年,景洪市法院执行案件收案总数达3502件(2016年2258件、2017年2609件),占全年收案总数10333件的33.89%。经过全院配合执行团队的努力,至2018年年末,执结案件3247件,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92.72%的历史高值。执行结案数已占全院同期总结案数8975件的36.17%,占了很大比例的结案贡献率。景洪市法院严格贯彻解决执行难的相关要求,坚决完成执行攻坚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具体做法包括:首先明确领导和组织分工,明确院长为执行攻坚第一责任人,调整常务副院长为执行分管领导,并从审判业务庭抽调2名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至执行局加强工作。其次严格按规范操作,从严按第三方验收标准进行执行流程规范化操作,充分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和相关接口,严格履行对执行人的财产查核程序;第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副院长主持,由各党组成员带头包案,集中突破重难执行积案、执行团队全年无休冲刺等。其中比较好的做法是前述执行例会制度。执行局会在每周三上午对前周和本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对于比较典型的案例进行讲评。通过例会的经验传播和知识分享,执行团队干警的整体工作思路得到提升,外化为执行效能的显著提高。

(四)强化案件的流程管理

裁判文书签署制度落实后,分管领导、庭室长对于案件的审理流程和审理期限要负监督职责,审管办要督促抽检。对于未审结案件的终结、中止、暂停、报延等案件审理期限的变更原因进行核查;对于因审理程序由简易变为普通程序案件,要抽查变动原因,对公告案件,检查是否符合公告送达条件和送达程序。对于已生效案件,督促制作电子卷宗、归档和裁判文书上网;对于上诉案件,督促承办人及时移送。

三、依然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判后释疑环节需要加强。

受制于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缺乏,在待结案件的重压下,一方面各庭室的法官基本都是顶着强大的身心负荷在努力结案,但由于案件基数较大,且对类案整理总结的工作也由于时间人手的匮乏而难以开展,另一方面结案后承办法官难以抽出时间进行较为细致的判后释法析理工作,缺少了案结事了人和的临门一脚,因此在2017年审结的上诉案件当中,出现了大类案由案件的上诉率较高,如承揽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上诉率均达到20%,另一方面大部分上诉案件经由二审维持的现象。

(二)工作绩效评价机制亟待完善,评价机制的导引作用亟待发挥。

司法改革后结合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围绕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警察、其他行政人员的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尚未健全,在不同类别人员之间,在同一类别人员之间的绩效评价参数如何确定,指标值如何设定等,还需进一步研究。

(三)干警流失,特别是员额法官流失造成的审判力量空缺促难弥补,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组织问题。作为边疆基层法院,景洪法院将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而继续完善相关举措,不断探索并提升可匹配适应傣乡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并可融入地方社会治理体系的司法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