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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作者 :周末旬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8-02 09:08
 

司法队伍建设是推动法院工作稳步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更是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2016年4月,景洪市人民法院被正式列为云南省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这对于如何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和战斗力,保障队伍稳定,激发干警活力,提高法官办案积极性提出了更大挑战。现就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提出几点思考:

一、  法官队伍现状

近年来,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等系列教育活动,我院广大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也得到切实转变,涌现出了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我院被评为2015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景洪市文明单位、景洪市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等;郑成琼法官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云南省最美法官,虞兵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王燕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景洪市法院成立于1957年8月,现设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行政装备管理局、审判管理办公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司法技术科、立案庭、速裁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勐龙和普文两个人民法庭等19个内设机构,84个编制(行政政法编制79名,工勤编制5名)。现实有在编79名,其中,法官49名(一线法官40名),助理审判员2名,书记员3名,司法警察9名,司法行政人员11名,工勤5名。截止2016年7月15日,201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452件(新收3814件,旧存1638件),未结案件2766件,结案率为49.3%。其中,受理刑事案件585件,民商事案件3421件,行政案件54件,执行案件1392件。工作过程中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有:一是案多人少,干警工作压力大。一直以来,我院收结案数一直位居全州法院之首,以四分之一的审判力量承担着全州一半以上的审判任务。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近200件,法官超负荷办案现象普遍,已有干警患上重大疾病;二是人事变动手续繁琐。由于景洪市法院机构性质,在人事方面存在内设机构成立难、庭室长职级配备低、职务调整变动程序多、人员调入手续复杂等问题,导致2010年以来,先后调出、考入其他单位16人,占总招录数的80%;三是司法改革正式启动以后,部分干警思想有所动摇,对司法改革后法官资格、晋升、待遇等问题较为担忧,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了办案工作效率。

二、  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剖析

(一)案件数量多。随着社会发展,衍生的各类新型案件层出不穷,再加之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导致信访、诉求等矛盾纠纷案件大幅增加。景洪市人民法院从2011年至2015年,受理案件就以倍数不断增长,分别为4087、2961、3674、3905、6742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突破6000件,创历史新高,2016年预计还将突破8000件。大量增长的案件给工作人员提出了更为艰巨的要求,干警身心俱疲问题日益凸显,已有法官因超负荷工作病倒在法庭上,还有其他几名干警患上重大疾病,人生健康受到了威胁。

(二)人才引进难。近年来,司法各系统在招收人员方面实行了严格的要求,特别是对公务员招录、工作人员调入等方面,层层把关,严格筛选。通过严格把关人才入口,虽有效确保了引进人员综合素质,但同时也大大减少了招收人员数量,导致现有工作人员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另外,由于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公开遴选公务员力度以及书记员待遇长期得不到提高。形成了司法队伍入口难、出口易,出入口不畅通的问题,造成司法队伍缺乏生机,工作人员大幅度减少,挫伤司法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三)思想意识弱。一是部分干警认为司法工作业务性较强,只要掌握业务,政治理论可学可不学,甚至将学习当作软指标,开会学习时候学一点,业余时间就不学,导致一些干警政治素质不高,思想意识偏低;二是由于市法院编制紧缺,政工部门工作人员少,一些政工岗位长期处于缺岗,在日常繁重的业务工作下,难以集中精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在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时,容易将学习浮于表面,以会代学成为主要教育活动开展方式,学习方式单一,不能深入挖掘、查找、整改干警思想上的深层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司法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

目前,景洪市法院正处于司法改革关键时期,司法队伍建设工作面临了更多的挑战和机遇,如何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保持干警思想先进性,我认为应坚持贯彻以人为本基本思路,从干警自身建设抓起,不断加强优待干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加速推进改革工作。紧紧抓住司法改革契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加快形成科学规范社会治理制度,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组建专业法官会议,建立审判权分离机制等改革项目。在保障群众诉求权力的同时,确保干警工作有制度可循、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可管,避免因业务盲区造成工作失误。另外,还可以通过开展类似速裁办案等创新机制,开展案件分流,推进简案简办快办,繁案精办细办,有效推进司法工作效率提升。

(二)高度重视政治待遇。注重干警的政治进步,提高干警思想意识,重点解决好职务安排、职级晋升、工资待遇等问题。另外,应从多方面、多角度开展政治立功评模活动,从政治上、物质上对工作有贡献干警给予奖励,因为只有使各个部门、各个岗位都有立功受奖的机会,广大干警才能在工作上有目标、有信心、有鼓励,工作积极性才能不断的提高。

(三)切实提高工作福利。现阶段,法院干警收入几乎全部来源于日常工资,也就是说工资是干警生活重要保障。多年来,法院干警工资与地方行政机关工资基本一致,而工作量和工作压力远远高于其他部门,福利待遇还低于一些部门,导致干警在工作中会有情绪。所以,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可以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接触,进一步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尽可能提高司法干警工作待遇,解决司法干警的医疗保健、子女入托、上学、就业以及人身保险等问题。

(四)关心干警身心健康。鉴于法院干警在身体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威胁的特殊性,应切实完善干警人身伤亡保险机制,解除干警后顾之忧,激励干警投身于事业;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和沟通网站,为干警及时释放压力、传递关爱提供平台;坚持每年组织干警身体检查,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促使干警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动态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建立应有的谈话制度,对有思想波动的干警必谈,对不团结的干警必谈,对工作效率下降的干警必谈,对纪律松懈的干警必谈,做到思想关心无处不在,无处不有。

(五)不断强化思想教育。一是强化职业荣誉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法院的地位作用与性质宗旨,牢固树立从警光荣、从警有为的思想,才有增强爱岗敬业的自觉性;二是积极开展教育活动。多角度、多思路开展教育活动,使得教育活动真正目的得以实现,确实保持党员干部和一般干警思想的先进性;三是加大荣誉激励。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采取职务晋升、立功授奖、功模表彰等激励手段,给予干警新的时代内涵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