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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思考

作者 :虞兵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7-08 10:07
 

摘要: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是党的十八大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总要求、总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要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的建设,为法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思想纪律保障。由此可见,党的建设已被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促审判,全面提高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水平,如何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已成为新形势下亟待破解的新命题。

一、提高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党的司法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肩负着保障发展、服务人民、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基层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着案件数量持续增多、群众诉求不断增加、矛盾化解难度不断增大的新考验。全面加强和创新党的建设,是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推动基层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保障;是人民法院永葆人民先进性的常态化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人民法院加强队伍鉴定,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实践途径,对推动基层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党建工作,是基层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客观要求。自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实现了历史性的进步和质的飞跃,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实践证明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优势,是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人民法院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积极接受和主动争取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支持,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是人民法院永葆人民性和先进性的长期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人民法院以党建工作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是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的有力保证。坚持“三个至上”,靠的是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官队伍。近年来,法院党组织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官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是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随着社会转型、体制转轨、企业改制、社会经济下滑等因素,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增加和法官人员不足、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有的法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不强,有的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冷硬、裁判不公、执行不力、司法不廉,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因此,抓好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显得尤为重要。

二、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严重。

据调查,在基层人民法院中,机关党组织是法院内部的一个附属机构,大多数法院无专职党务工作者,有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法院基本上也是由退居二线的原院领导担任。以景洪市人民法院为例,设总支和支部共五个,除党总支书记由一名院党组成员担任外,四个支部书记和成员均有部门领导和党员干警兼任。由于案多人少,年人均办案数150余件,党总支书记“一肩挑”,既要抓本职业务工作,又要兼顾党务工作,显得分身乏术、疲惫不堪;且兼任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的部门领导和党员干警基本上把精力和时间都倾注在办案上,难以分心来抓党建工作,从而造成众多干警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党建工作是“务虚”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党性意识被淡化,党员个体的先锋模范作用效果不明显。

在法院的党员干警中,党员的整体素质在下降。一些党员在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宗旨意识、大局观念被淡化。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是否入额,以及改革后干警待遇如何等问题给年轻法官的思想带来一些波动,由于部分干警党性意识被淡化,在司法体制改革尚未明确的情况下,胡乱猜测,随波逐流,给党员的整体素质和法院的形象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党建工作绩效评价体系缺失,难以成为考评监督重点。

首先,在管理机制问题上,上级机关党组织与基层人民法院党组织责权不挂钩,缺乏科学可行的管理手段,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必要的具体指导和有效的监督检查,导致时效不高,抓而不严的现象;其次,在自身管理上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党务工作责任制缺乏硬性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很容易导致两种不良现象:一是激励缺失。党建工作的成绩得不到肯定和积极评价,影响工作积极性;二是惩诫乏力。看不到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学不到先进经验,工作无从改进,从而形成党务工作“做多少算多少”的错误思想;再次,由于党建工作再法院整体绩效考核中所占份额的分值较少,或甚至未纳入整体绩效考核,造成党建工作流于形式。

 三、提高法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建议。

加强人民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必须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基本思路,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加强和创新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更好地推进“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任务,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工作责任制度。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基层法院院党组、党支部书记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构件党建工作分级负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管理制度。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严格“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落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释法明理,强化教育实效,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依规从严抓当组织管理。推荐党务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党务培训或外出考察,造就高素质的带头人队伍;突破党建工作是务虚的思想模式,坚持务虚与务实相结合。要坚持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相互促进,把党建工作的新成果、新经验融入到司法审判业务中。

(二)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

实行“一岗双责”、“按岗付酬”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评议、测评工作,坚持把党内任职的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增强其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化其工作动力,促使机关党支部紧紧围绕中心和机关工作大局做好党建工作。

(三)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创建廉政工作环境。

1、抓好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把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基层人民法院要以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政治工作。近年来,景洪市人民法院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 ,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忠诚干净担当”、“素质提升年”、“良知、道德、公正、廉洁”、“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廉政司法”等专题教育活动;创建法院文化长廊、廉政书屋、党员活动室,成立篮球、气排球、乒乓球、登上、自行车骑行兴趣小组;通过组织全体干警赴浙江大学培训及参观杨善洲林场,解决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增加干警战斗力;组织参观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荣誉室、廉政书屋,通过观看焦裕禄、牛玉儒、杨善洲等同志的先进事迹,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切实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定力。今后,还应当在现有教育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创新。

2、院党组要积极关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年轻法官的思想波动,通过交谈心的形式,帮助其解开心结;完善法官会议制度,对经验不足的年轻法官要多加强办案指导,可以通过资历较深、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官与预备法官组建固定合议庭的形式,以增强其办案信心,提升办案能力。

3、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将司法廉政监督与党内廉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整顿院风院纪,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对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管控,通过邀请廉政建设、作风形象监督员明查暗访等形式,定期检查干警工作纪律、着装、考勤、庭审情况,将监督延伸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使廉政监督员真正发挥作用。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和《法官廉政承诺书》制度,通过法官向当事人双方签订《法官廉政承诺书》的形式,从内部的纪检监察到外部的社会公众对法官廉洁实行全面监督;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投诉和反映,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手,加强整改,着力解决司法不公、效率不高、作风不良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重点查处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四)、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时指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展是最好的坚持,创新是最好的继承。法院党建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不可避免地会形成思维定式,如果仍然固守旧观念,继续走老路,就会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越来越远。因此,必须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永恒的课题常抓不懈,着力突破思维定式和“瓶颈”,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  

1、创新党建工作工作平台。构建精细化、动态化的党建工作管理服务新模式,现最常用的党员共享平台为手机党建报,虽然每周会定期向党员手机发送相关信息供大家分享、学习,了解近日党建信息动态,但该平台缺乏及时性,以及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沟通交流。为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设党建工作工作信息化网络,构筑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新平台确有必要,例如开通“法院党建”网站,设立党建动态、学习园地、党务手册、工作回答、网上党校、经验交流等网页和栏目,通过互联网实现党建动态、党建理论及党的知识信息等资源共享,让更多的党员和群众参与网上学习和讨论,使更多的人关心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号召力。

2、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整合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体系,真正把工作重心转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使党的基层组织成为群众“看得见”、离不开的战斗堡垒。近年来,景洪市人民法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群众2000余人到法院参与旁听案件审理,切实做到让法官在监督中办案,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为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我院以“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军队”及“巡回法庭”的方式走出去,公开审理案件、宣传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同时,建立党员设岗定责、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机关干部下基层、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等制度,构建党员服务群众渠道不断拓展、服务载体不断丰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