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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如何开展以案释法

作者 :民一庭 郭琼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3-02 15:0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同时提出,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法律的遵守,并不完全是法律内在效力的逻辑延伸,也不仅仅是法律从文字到事实的最后环节。法律的遵守,依赖于全民内心的信仰。因此,在引导和要求全民自觉守法的过程中,必须首先要提升群众对法律的认同。在司法执法实践中,法官要主动承担以案释法责任,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利用调解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公开庭审、巡回审判等方式,帮助群众知晓和熟悉法律,培养群众的法治思维,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我院法官“以案释法”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一、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

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是当事人服判息诉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彰显司法文明公正、树立公信的必然要求。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法官要把“辨法析理、以理服人”作为重点,做到入情、入理、入法,法理情有机统一,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裁判。当前,法官要增强对争议较大、案情复杂、适用法律困难等案件的说理意识,努力推出更多的精品裁判文书,向社会展现法官风采、传播正义声音、弘扬法治精神。尤其对那些诉讼参与人提出请求或经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可能引发上访、负面舆论以及影响司法、执法公信力的案件,要主动及时进行释法说理,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

案例是法院执法办案后形成的司法产品,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引导公众以法治思维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培养规则意识,对于法律正确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在司法实践中,我院法官积极落实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依法将审结的裁判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诉讼无忧网,共计2188件。其中,2014年度上传裁判文书757件,2015年度上传裁判文书1431件。与此同时,全州法院积极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每年评比出优秀裁判文书上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核批准,将优秀的裁判文书编撰成书,向广大群众宣传。我院法官每年参与评比的优秀裁判文书件数约16件。不仅如此,全院法官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深入镇乡、村(社区)、学校、企业、边防部队等地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切实满足宣讲对象的法律需求,通过“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真正达到以案释法的目的,至今为止,受教育人数达1500余人次。

三、认真落实庭审公开制度。

庭审活动是诉讼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和核心内容,就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而言,旁听庭审则更直观、更有效。法官要以规范严谨的庭审进行法治宣传,让旁听者感受到法治的威严、程序的价值,在社会中树立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弘扬社会正义。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全院积极开展“阳光司法”活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学生、村寨百姓等人员参加法庭审理,以及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让广大群众与法官零距离,让普法与人民群众零距离,以促使司法能够真正在阳光下运行。2012-2015年度,共计开展“阳光司法”活动40余次,参与旁听人员1000余人。

四、大力推进巡回审判工作。

开展巡回办案,审判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让人民群众真实感受法官审案。法官不仅是司法的裁判者,更是宣传者。为加强法治宣传,法官把巡回审判变成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的大课堂,努力让最大多数甚至每一个人都能够旁听到案件的审理,使群众在沐浴法治阳光、感受公平正义中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从审判信息查询系系统、到裁判文书上网、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我院分别在普文镇、勐龙镇设立中心法庭,法官坚持到田间、地头、农家就地办案,把固定的巡回审判点与就地办案二者灵活结合,努力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其中,勐龙中心人民法庭2013-2015年度分别审结案件140件、144件、220件;普文中心人民法庭2013-2015年度分别审结案件123件、138件、361件。

五、构建固定持续的宣传机制。

裁判文书及执行情况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普法网站、门户网站、大众传媒、现代科技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教育意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案件审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结情况,实现以案释法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零距离”。2015-2016年度,我院曾2次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将执行案件情况向全市公布,并现场向59位申请执行人颁发执行案款共计367万余元。与此同时,我院积极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努力更新网站内容,将大量典型案例或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通过简报、案例评析等方式上传至我院网站,以便广大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法院工作的审判、执行情况。与此同时,我院坚持贯彻鼓励法官每月撰写简报、案例评析、调研报告等制度,法官通过对承办案件中具有典型、新类型、疑难复杂等情况的案件,采取简报或案例评析的方式,及时将案件审理情况、处理结果、法官评析等情况向上级法院及市政府各部门抄送,共同推动以案释法工作的深入开展。2015年度,我院法官分别撰写简报350余篇、案例评析60余篇、调研报告20余篇,其中市级用稿22篇,州级用稿127篇,省级用稿3篇。

“以案释法”制度不仅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更是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有力举措,“法官”作为法律的裁判者,更应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以我为主、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努力把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实践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