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景洪市法院>>调查研究

法院文化建设考察心得

作者 :杨维丽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7-30 11:07

 

我院于4月8日到15日,组织了为期八天的考察,紧凑参观了11家法院(官渡区法院、盘龙区法院、西山区法院、沾益县法院、麒麟区法院、曲靖中院、个旧市法院、建水县法院、通海县法院、红塔区法院、思茅区法院),通过参观学习,听取介绍,相互交流,拓宽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收益匪浅。所到法院热情细致的接待,毫无保留的介绍,让我们收获了深厚的友谊,感受了差距,激励我们对今后工作做积极的思考。

一、考察一览

此行考察重点是学习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法院文化建设、速裁审判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总体来说以上法院的上述工作均走在全省的前列。各院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实施较为完善,功能设置明确,服务中心各区域标示明显,让来访当事人一目了然,处处体现人性化,各项服务到位规范。各院均注重对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的环境美化,精心摆放各类盆栽、植被,营造了严肃而不实温馨的环境。值得一提的是盘龙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借助其他力量来缓解法院工作压力,有借鉴之处。

西山法院我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法院,很多做法都走在了全省前列,特别是小额速裁机制的运作已较为完善和成熟,速裁案件个人承办每年最高达到了600余件,将“苦干”和“巧干”充分发挥到极致,使我们对如何更为合理的繁简分流、深挖内部潜力、如何更好优化审判资源引发了深深的思考,同时也对他们“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充满敬意。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各院办案管理均实现网络化,各类案件通过计算机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立案、分案、文书制作、审批,电子签章等工作都在网上完成。办公办案实现自动化,实现无纸化办公。多家法院在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实现信息查询电子化。法庭审理实现数字化。所有法院均建立了数字法庭,所有庭审均实行了数字监控,法庭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功能。此外,西山、官渡、个旧等法院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活动的监控、突发事件的处置,都能得心应手,从容应对。

针对我本人此行考察的重点,我感受到所参观的法院对法院文化建设十分重视,物质上也能给予充分的保障,文化建设形式多样,各有千秋。印象较为深刻的是通海法院制作《法庭聚焦》电视专栏展示法院文化和宣传法院工作,多年来创办《通海审判》季刊,多方位的提供交流提升的平台,一个基层院能做得如此出色,除了举全院之力之外,通海法院从院领导到一般干警人人重视、个个参与,使得该院的文化建设得以良性发展,该院的经验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此外麒麟区法院在开展廉政教育方面打出“亲情牌”,以“亲人寄语”、“亲人座谈”开展家庭助廉,效果不菲。多个法院的“文化沙龙”、“法官之家”让法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享受些许闲暇之余的放松,对缓解工作压力确有帮助。

二、学以致用,以促进我院文化建设

学习的目的是对今后的工作有所促进和借鉴,对此就本院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开展提出以下粗浅的看法和设想。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始终坚持以精神文化为引领,以行为文化为载体,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保障,通过推行素质立院、作风塑院、管理兴院、基础强院,来加强文化建设,法院的环境和面貌得到了显著改善,队伍活力得到增强,推动了全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但尽管在加强文化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法院文化建设缺乏长远的规划。由于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长远规划、统筹安排、长期努力。二是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文化氛围不够浓厚。没有深刻认识和理解法院文化对提升形象、塑造队伍、促进审判的重要作用,不利于法院和法官的全面发展。三是部分法官存在重业务轻文化、重物质轻精神、重形式轻内涵倾向。随着“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法官办案压力空前加大,认为调研工作是领导和综合部门专职人员的事,与自己无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文化建设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四是没有结合地域、人文、司法等特性,形成自身的文化特色和文化品位。五是文化建设经费投入短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建设的整体发展。

 二)、今后的设想及建议

1、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制定近、中、长期规划。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应结合院情,以确保法官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为目标,坚持渐次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将法院文化建设贯穿始终,并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内容,开展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建设活动,不断丰富其内涵和形式,从而形成法院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长远谋划、整体推进。就我院而言,近期面临的文化建设大致有以下几项:

一是加强法院公用区域的文化氛围拱托,在办公楼空余的墙面、走道、楼梯间以及会议室,根据不同区域、空间,结合不同时间法院工作的重点,选取合适的主题,悬挂、粘贴法律名言、廉政警句、民族俚语,以及反映法院工作理念的文字标示和干警创作的各类摄影作品及廉政书画等,加强和丰富文化建设,同时对已展出的内容进行适时更新。

二是积极推进荣誉室建设,按照之前制定的方案及时组织建设,为全院干警提供培养“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的场所,不断增强干警的职业尊荣感。

三是进一步加强文体场所及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对现有健身设施的管理,维护并适时更新健身器材。二是借助工会“职工之家”及“女职工规范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职工之家”场所,并按要求加以建设。

2、对文化建设给予足够的重视,提高法官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一是从院领导到中层干部再到一般干警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要深刻认识到法院文化平台,对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文化修养有着积极作用,二是通过时间上给支持、学习上给机会、经费上给保障,来调动积极性。针对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疲于应付,部分法官存在抵触情绪,认为是额外的负担。对此,应从内部加大对文化建设与审判执行业务互相促进的作用宣传,使干警认识到对日常工作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和提炼,即是支持了文化建设,更是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和借鉴作用,对以后的工作提供很多便利。  

3、建设具有边境少数民族特色的法院文化。要不断挖掘民族特色文化,把现代司法理念、先进法院文化与景洪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司法传统文化传统结合起来,注重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吸收、继承、弘扬和创新,做到既继承优良传统,又体现时代特点,从而形创建符合自身特色的法院文化。  

4、强化法院文化物质保障。要多方争取资金,加大文化建设经费投入,加强文化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图书资料,举办各种文化讲座,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充分发挥文化资源对提高法官修养、改进干警精神状态的作用,真正用领导者的高度重视、积极倡导和亲身实践,来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