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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 努力实现审判事务现代化

作者 :李美华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7-27 10:07

——景洪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技术科李美华

 

信息技术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要素,也是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加强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工作,是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促进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提高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法院跟上信息技术发展步伐的需要,可以使审判工作更具有透明度和公开性,从而保证司法公正。

一、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

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始终坚持超前规划,突出实用性和可持续性的理念,先后投入452.28万元,改善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系统,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信息化、司法信息公开化”,完成了从传统粗放型审判管理模式向精细化、信息化、全面化管理方式的转变,极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从2013年8月开始使用法院综合管理系统截止到2015年5月18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390件,审结15860件,结案率达91.2%。

 (一)软硬件标准化、多样化,提供了基础保障

1、完成四级网络建设。实现全国、全省四级法院联通,在确保信息交流安全、快速的同时,极大提高工作效率,法官通过这内部网络平台,便可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远程视频会议及远程视频提讯等活动。 

2、配齐硬件设备。近年来,我院不断投入大笔资金,先后建立起了科技审判法庭、审委会办公室、当事人查询系统;以及服务于司法政务管理的视频会议系统、门禁系统、X光机安检系统等硬件设施。其中,中心机房配备了3台服务器、6台交换机等设备,按照《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标准建设,防雷、地线、室温等项目均达到标准要求,确保了数据的安全畅通。审委会会议室配备了18台台式电脑,用于审委会汇报案件。目前,全院共配备电脑140余台,人机配备比例达到了100 %。 

3、充实软件设施。随着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与之相匹配的软件建设也在不断的充实。目前,我院已建成了主要包括服务于司法审判的管理软件、服务于司法政务的管理软件等软件设施。其中具体包括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查询系统、文书批注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等软件系统。通过这些软件的运用,在实现办公自动化、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的同时,还提高了我院科技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审判管理网络化、智能化,确保了公正高效

1、立案、办案管理实现网络化。景洪市人民法院运用清华紫光开发的《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网上立案、办案、归档、查询,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

2、信息查询实现公开化。我院在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触摸屏,利用电子触摸屏建立审判、执行案件公开查询系统,实现信息查询电子化,当事人可以随时了解审判情况。设立电子屏,每天公告案件开庭审理信息,方便当事人诉讼,提升法院形象。

3、法庭审理实现数字化。我院现有1个数字法庭,所有庭审均实现了数字监控,14个法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其中有8个法庭实现实时刻录功能,让庭审全过程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2015年共裁判文书上网176件。

4、司法服务实现便民化。我院以追求效率和便民作为审判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导诉台,实现诉讼指导、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法官联络、案件查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多种职能,通过“窗口”前移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轮值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打造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窗口”,切实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

(三)司法政务管理自动化、电子化,提高了保障效能

1、办公办案实现自动化。我院运用《OA办公自动化系统》,使各种公文的拟制、审核、签发、印制和公文收发、传阅等环节均通过网络进行,实现无纸化办公,改变了传统公文处理中效率低下的“文件旅行”,提高公文运转速度。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内、外网计算机严格分开,对内网终端进行ip及物理地址(mac)进行对映登记,定期对内网ip进行扫描,确保非登记终端设备不连入内网,确保网络运行安全,杜绝发生失、泄密事件。

2、安全保卫实现了规范化。在进法院的大门处安装了安检门,在办公区安装了门禁控制系统,隔离了审判区和办公区,干警一律走法官通道,当事人办事必须经门卫登记后在一楼讼诉服务中心大厅接待办理。同时实现信息化综合布线。在审判庭、接待室、楼内大厅安装了数字监控系统,全天24小时监控录像,每个监控点均可在网络上传输记录、查询,用于安全防范。

3、财务管理实现电算化。实现会计电算化,成本核算科学化。进一步加强了对诉讼费的管理,财务人员通过微机对每件案件收费情况逐一检查,严禁多收或少收,严格财经纪律。

4、档案管理实现电子化。自2015年以来所有卷宗全部要求制作电子卷宗,诉讼档案进行电子归档,做到诉讼实物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方便利用,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二、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信息化工作的发展,为我院各项工作和建设注入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促进了工作的发展。 

一是促进了现代化工作机制的建立。审判流程管理、档案电子化、公文流转、电子公文传输、电子公告和电子邮件的广泛应用,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交流沟通方式和工作机制,网络已成为广大干警工作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 

二是引入了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各种管理信息系统将信息技术与管理理论和管理机制融合在一起,解决了传统管理中随意性强规范性差、柔性有余刚性不足以及人为因素干扰和偏差等普遍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法院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管理水平。 

三是诉讼程序正在向数字化转变。我院正在使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应用,实现了网上立案、审批、分案排期、审限管理等工作;科技法庭为法官提供了现代化的庭审驾驭手段,实现了庭审过程的数字化记录;审委会管理系统实现了现代化的会议展示,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数字化法院”的前景。 

三、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经费困难制约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除在建设初期要投入资金购买软件、微机、扫描仪、数码相机和打印机外,在局域网建成后,对网络的维护以及易耗品等的开支,特别是中心机房服务器配置低、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的老化,高清扫描仪、彩色打印机的增添等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做后盾。然而,我院经费紧张,要在有限的经费中拿出钱来用于网络建设存在相当大的困难,直接造成了我院对网络的运行和使用的程度远远没有达到应有的要求和效果,网络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是应用技能需要进一步提高。法院信息化涉及到法院的每一个人。目前,我院部分老干警对《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字法庭等的应用和熟练程度还不高,对计算机各项技能的认知和掌握接受的较慢,不能将信息技术熟练的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同时,案件流程、执行、审委以及办公自动化系统还有待建设,真正离无纸化办公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网络人才缺乏。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对接,就需要法院有精通计算机管理的专门人才。现有的技术科人员配置远不能适应院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网络技术人员的缺乏,制约了我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四是 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面对新一轮司法改革大幕的徐徐拉开,各类新制度的实施,特别是随着立案登记制度的推行,案件受理数量大量增加,“案多人少”矛盾日趋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院的办案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不是某个部门、某些人的事,而是涵盖了我们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需要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好的一件大事。特别要提高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的认识,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带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参与。

(二)提高应用水平。 信息化建设根本目的在于应用,注意抓好干警网络技能的培养和学习,通过全员培训、轮训等方式,大力提高计算机应用技能,使干警们都能够熟练地掌握运用网络开展工作,增强了信息化办公的意识。

(三)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由于我院在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技术人员的专业化技术水平和管理手段水平不高,所以很容易出现安全方面的漏洞。要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教育,让全院干警不仅充分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保障案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尤其是法院数据库的安全,针对法院系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法院网络安全标准,把安全放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