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法院全面部署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4-07-09 16:07

 

景洪市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景洪市创建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创建责任。院党组书记、院长魏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在7月7日的院务会上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做了动员讲话,安排谢文生副院长牵头行政办公室开展此项工作,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二是狠抓贯彻落实。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任务全部分解到具体庭室,分解到具体个人,明确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制度、台帐上抓好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无漏无错。并在《景洪市人民法院网》上开辟“创建文明城市专栏”进行宣传。三是促进日常工作。全力维护青少年和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利于老年人安度晚年的法制环境。延伸司法职能,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深入开展帮教、矫正服刑未成年犯工作,鼓励其尽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