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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报告

作者 :景洪市人民法院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8-11 17:08

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227日在景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景洪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德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洪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景洪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以服务发展稳定大局为使命,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依法履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8年受理各类案件10333件,审结8975件,结案率86.9%,同比分别上升11.46%17.98%5.9%,收结案均创历史新高。一审服判息诉率95.17%,审限内结案率100%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20件,审结1045件,判处被告人1296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把握三个效果,对罗顺云等4人涉恶案依法公开宣判,有力震慑黑恶势力。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388389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审结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288311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暴力犯罪案件173241人。坚持惩治受贿与行贿犯罪并重,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6人。继续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894人。支持旅游市场秩序整顿,成功审结全国首例导游强迫交易案,并入评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18人。严格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构建更加精密化、规范化、实质化的刑事审判制度,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二)着力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580件,审结4562件。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担保、物权等案件1239件。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20件。深化家事审判制度改革,依法调处离婚、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纠纷333件。全力支持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改革,妥善处理涉军停偿案件,如期完成涉军停偿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高度关注民生案件,妥善审理人身损害、房屋买卖合同、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404件。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理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年来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2111件,调撤率占民商事已结案的46.27%。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2168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窗口和纽带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普文、勐龙、勐罕三个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755件,审结683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14.97%

(三)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1件,审结81件。非诉案件40件,审结40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4%。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在立案前成功协调处理案件4件。支持放管服改革,审理行政处罚案件50件。通过行政审判,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全力攻坚执行难,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紧紧围绕四个基本总体目标,推动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断完善。一年来,受理执行案件3502件,执结3247件,结案率92.72%,执行到位金额31899.84万元。不断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阻碍执行的惩治力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全年判处拒执犯罪1人,司法拘留96人,采取搜查措施5限制高消费1378人,依法将892名自然人、213名法人及组织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个行政机关和一个企业组织分别罚款10万元、6万元。开展案款兑现大会3次,兑现案款共计3600万余元。进一步提高司法拍卖效率,在淘宝网发起拍卖56件,成交标的物36件,成交金额5842.52万元,溢价率17.92%。自2016年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7014件,执结6759件,执行到位金额54860.87万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立足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践行司法为民。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提效,着力解决群众问累、诉累、跑累。加强诉讼引导和分流,全年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来访人数2万余人次。充分发挥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巡回审判点功能,参与旅游纠纷联合化解。坚持巡回审判常态化,及时化解矛盾,就地宣传法治。全年共巡回审理案件4000余件,旁听20000余人次。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依法对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49万余元,符合条件的5名申请人执行救助20.66万元,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优化司法服务。一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新型解纷模式。设立景洪市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室,同时在普文、勐龙、勐罕人民法庭设立调解工作室,开启诉调对接新局面。二是妥善化解涉诉信访。坚持诉访分离,认真落实首问接待责任制、日常接访和院长接待制度,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信访处理率为100%,信访办结率为100%,全年无信访积案。三是落实全市重点工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用真情真帮真扶赢得群众认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将司法服务工作下沉

(三)深化司法公开。加强一网两微四平台建设,共搭建庭审直播平台12个,公开直播案件1154件,观看次数23万人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5755份。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主动公开司法信息。共编发简报等各类稿件259篇,被州内外杂志、媒体及网络采用244篇,发布微信公众号112期。不断扩大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736件,参审率达87.41%,努力做到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三、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一)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落实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审判要求,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充分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作用,确保案件质量。细化人员分类管理,围绕机构精简、职能优化要求,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要求,科学制定分流规则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畅通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的对接渠道,共委派调解453件,化解129件;从立案环节建立“门诊式”分流全年立案庭、速裁庭速裁、速判案件2635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7.76%明确员额法官每年案件目标任务数,坚持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共办理案件4372件,占全院总收案数的42.31%,审执结案件3888件,占全院结案数43.32%。科学制定法官业绩考核办法,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强化法官权益保护。

(三)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紧扣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的功能,实现所有诉讼材料集中扫描,为办案智能化奠定基础。进一步推动信息化与审判执行、司法为民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审判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挖掘,通过专项查询统计等研判司法运行态势。拓宽执行案款的支付方式,开通执行案款微信扫码支付功能,加强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减轻法院负担和当事人讼累。

四、狠抓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治院

(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领导干部带好队伍的第一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的根本要求。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积极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进一步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全面提升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把司法能力建设摆在中心。坚持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案件研讨、案件评查等活动,让法官开口能说、坐下能判、提笔能写。以素质提升为重点,大力开展岗位技能练兵,全年选送参训126人次,集中学习培训800余人次。完善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科学评价干警业绩。2018年,我院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被西双版纳州妇女联合会评为西双版纳州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李昳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陶润仙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周婉婷、李碧云被评为全省五一巾帼标兵,周婉婷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书记员等称号。

(三)把纪律作风建设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审判权运行机制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以零容忍态度,硬起手腕,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以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以坚决务实的态度带动全体干警积极转变作风,引导法官干警知敬畏、守底线,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践行者。

五、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扎实做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3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5次、参与庭审观摩评议12次和见证法院执行活动57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法治宣传等活动,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景洪市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理念、司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发展新要求,司法服务中心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案件数量逐年攀升,2018年收案数量突破1万件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69部分法官办案数和结案数均400件,法官助理不足、聘用人员不稳司法力量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仍有差距。三是审判监督管理和司法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审判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司法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根本遵循,牢牢把握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保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个根本动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景洪市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中心城市”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9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凝聚共识上有新提升。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筑牢夯实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政治基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新战略、新任务,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矢志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

(二)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在履职尽责上有新作为。深刻理解把握中央经济工作重大部署,紧紧围绕云南“三大定位”“三大攻坚战”、民营经济发展、“四大平台”“四大行动”等重点工作,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大局的切入点,精准施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扫黑除恶打伞同步进行,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妥善化解经济和民生领域纠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司法难点、热点问题;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依法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全力以赴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收官战,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执行难从基本解决切实解决转变。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司法改革上有新举措。继续抓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在推进审判提质增效上下更大功夫。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多元化解、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审实质化。加快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家事纠纷妥善化解。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规范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全面启动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特点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严格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不打折扣。

(四)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在服务民生上有新成效。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旅游巡回法庭等各项便民工作机制,强化以案释法的法治宣传效果。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稳妥推进脱贫攻坚、登革热疫情防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五)始终坚持从严管理,在队伍建设上有新风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按照“五个过硬”要求,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坚持抓党建、带队、促审判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继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让党建工作真正实起来、活起来。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纵深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和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好日常监督,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扎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初心不改,求真务实,景洪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伟大祖国的七十华诞献礼!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四个基本: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2.枫桥经验:指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

3.一网两微四平台:一网指法院门户网站,两微指微博、微信,四平台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庭审直播公开平台。

4.巡回审理: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

5.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是指借助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使法院与银行以电子文书形式,集中统一办理执行查控和司法协助业务,建立集查、控为一体的信息化执行联动,形成对被执行人银行开立账户集约查询、冻结及扣划的执行威慑新模式。

6.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7.执行不能执行难执行不能是指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客观上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不能执行的案件。执行难是指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者部分履行能力,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执行到位。

8.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结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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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数据图

表一

 

表二

表三

表四

 

表五

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