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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总结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6-12 09:06

 

2014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强力监督下,在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把握新时代脉搏,奋发有为,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核心,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审判、改作风、强队伍,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有力促进了景洪法治建设进程。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改革发展大局稳定

2014年,共受理案件3905件,其中新收3411件,旧存494件),较去年3674件同比增加6.29%。近年受理案件保持在3800件左右,社会矛盾仍属高发阶段,明年审判执行压力依然严峻。结案3509件,较去年3188件提高321件,提升10.07%,未结件396件,结案率为89.86%。今年通过一些列的措施,建立繁简分流,增加审判力量,确立绩效考核,严把立案审查等,取得一定成效。

(一)受理刑事案件774件,结案724件,未结50件,结案率93.5%(中院要求结案率为91%,超出2.5%)。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社会与法律基本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盗窃(145件)、危险驾驶(113件)、交通肇事(63件)这三类案件仍属高发案件,占刑事结案案件的41.47%,且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我院依法审理,加大惩处力度,有效发挥了法律震慑惩戒作用,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打黑除恶、制暴缉枪”、打击“两抢一盗”等严重暴力犯罪,提供高效司法保障,共审理抢夺案件9件15人,抢劫案件22件44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件56件6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件28人,有力的遏制了刑事此类案件的高发态势;突出毒品问题的审判,对毒品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全年共处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41件47人,持有毒品案件36件38人;严厉打击查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经济、文化、生态安全,保护“雨林景洪,柔情傣乡”。审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11件38人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7件10人次;审判处理未成年人74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注重权益保护,保证合法化审理,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持依法不公开审理案件。做到权利义务告知细致,掌握情况细致,思想工作细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受理民商事案件2280件,结案1994件,未结286件,结案率87.5%(中院要求结案率为88%)。民商事审判工作以司法公开为抓手,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公正高效,司法为民,兼顾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平等保护、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997件(占民商事案件的50%),维护了社会经济发展稳定。尤其是我市房地产开发方兴未艾,市场亟待规范,我院从分发挥审判职能,审结涉房案件179件,极大的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稳定。保障和促进农村、农业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尤其是涉及我市农场改制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我院为此妥善处理,积极协调,着眼改革发展大局,做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妥善处理土地类案件69件,占民商案件的3.46%;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理离婚、婚姻纠纷、赡养纠纷408件,占民商案件的20.46%。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通过调解531件,撤诉261件,调撤率39.72%。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利用人民法庭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送法进村寨、进农户,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全年共巡回审理案件1178件次。

(三)受理执行案件757件(较去年同期590件,增加167件),结案698件(较去年同期438件,增加260件),未结59件,结案率92.2%(较去年同期结案率89.4%,提高2.8%)。执结标的10828.53万元,实际执结到位标的5454.20万元,执结标的到位率50.37%。

网上银行查询全面铺开,为制裁拒不履行行为做准备。金钱给付案件均每月上网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信息,甚至部分非金钱给付案件也进行网上查询;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与银行、民航、铁路、工商等公共资源管理单位或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惩戒机制,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出入境,同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此制度实施以来,近千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并网上公布,同时678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信息等在报纸发布曝光;完成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清积工作,共排查清理涉民生案件6件,涉案标的43.61万元,现已执结完毕;贯彻落实执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协助执行员、联络员作用和优势。采取电话、信函形式共委托交办各乡镇及街道办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办理审判、执行相关事项300余件次,完成交办事项305余件次,其中送达法律文书107件次,通知当事人或相关人员122件次,查找当事人、查寻财产37件次,收集证据7件次,现场执行见证11件次,调解和解及稳控工作6件次。

(四)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7件,已结36件,结案率97.29%。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9件,全部结案。行政案件以主动延伸服务,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妥善化解“官民”纠纷三个方面入手,成为相对人诉权的“守护者”、依法行政的“助推器”及社会矛盾的“调和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例如今年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分别制定《汽车出租管理办法》时,主动参与,为其制定行政办法,提供合法化意见,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应。

二、努力提高办案质效,全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实行繁简分流。成立民事审判工作领导小组,今年4月1日起全面实行繁简分流工作方案。从各庭室抽调出精干力量补充到速裁庭,共抽调19人,占全院总人数的18%。通过对简单的案件简化审理程序、集中统一送达、速审速裁等方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审判压力。速裁庭自4月份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994件(占民商事案件的43.6%),审结858件,结案率86.32%。其中快审快结案件622件,占结案数的72.5%。适用简易程序案件692件,适用率达80.65%。平均审理天数为58天,部分审判员的平均审理天数控制在40天以内,有效实现了快审快结的工作目标;服判息诉率为88.31%,无发回重审及全案改判,做到了又快又好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二)制定《景洪市人民法院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景洪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目标管理规定(试行)》和《景洪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明确干警工作职责,使案件承办人、办案质效和奖惩直接挂钩,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高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三)稳步推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建设初启成效。在审判执行中普及使用了诉讼综合管理系统,系统的运用能及时准确的对案件审限及案件信息进行查阅、批转、管控,能有效确保案件流程、质量和效率的控制,极大的方便了审判工作开展。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建设初步完成,打牢了审判公开的基础,司法公开有了新的途径。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启动,提高了行政管理时效,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的目标,节约了办公资源。电子签章开始使用,便利了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印章管理。

(四)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积极开展信访制度改革工作。案件评查对评查方式作了大幅度调整,现由具有审判资格的院领导、庭室负责人交叉进行评查的方式开展评查,以保障评查质量和权威。共评查案件640件,约占全年结案总数的18%,公布3期评查通报(另将再拟写2期并近期完成),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向承办人员作了反馈,初步树立起“谁审判谁负责”的案件责任追究制,力求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差错发生;积极落实信访制度改革,信访从以前由院领导、纪检组、立案庭分头接访管理的“多龙治水模式”变为收归审监庭统一受理、统一答复,规范了管理模式,落实了信访终结制。全年处理涉诉信访9件次,接访群众109人/次。进行了罗发明、金燕的信访疏民化解工作,并为罗发明信访举行了听证会。化解了肖发友等人的群体性信访事件。

(五)协调各方力量,全面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为缓解审判压力,2014至2015年,全州要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实行人民陪审员的倍增计划我院已完成,现人民陪审员人数109人,增加76人。通知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918件案件,较好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缓解了审判资源紧张的状况。另外认真做好中院调派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对接,共安排150件案件的参审。由于成绩突出,被中院评为“全州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3名个人受到表彰。同时完善人民陪审员考评激励机制,不断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调解、执行、送达等诉讼活动的积极性。

三、切实落实司法改革,依法保障人民诉讼权利

(一)加强立案工作,畅通诉讼渠道。

进一步加强立案大厅建设,增扩立案大厅面积,增强立案诉讼服务力量,完善立案服务体系,建设集立案、信访、审判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柜台诉讼服务。全年审查各类诉讼、执行案件3129件。对农民工、残疾人、低保人群、特困企业等经济确有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共审查司法救助案件34件,缓交诉讼费用11.32万元。为了解决群众信访难问题,持续开展院领导接访制度,在一楼大厅旁设立院领导接访室,由院领导每天轮流接访,变“上访”为“下访”,处理群众在司法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设立社会弱势群体小微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工作,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执行,及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从提高司法公开的透明度入手,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诉讼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认真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审判事务公开。诉讼程序公开:送达诉讼须知、《立案风险提示书》,方便群众了解审判流程,明确诉讼风险。积极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告知受理案件的条件和范围、排期情况、公告情况、庭审规则、诉讼费交纳办法。全体审判人员做出“司法承诺”,且司法承诺书告知当事人,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也保护了审判干警;庭审公开:按照相关规定,除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民凭身份证等即可依法旁听审理的案件。全年共公开审判案件  件,占案件量的   %。启用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把庭审影像放上网络,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检验,共上传庭审录像   次。持续开展 “阳光司法工程”活动,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参与听证,监督执行。对有教育意义的案件,组织旁听审判。组织5件 “阳光司法工程”案件,邀请40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参与庭审旁听。

裁判信息公开。一是对我院2010年以来的案件组织开展了案件补录工作,在全院干警的努力下于5月至6月间完成了高院规定的补录工作任务,共计补录案件8666件,为裁判信息公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裁判理由公开,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展示法官裁判的理由。同时推进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条文全文”活动和判后答疑制度,对当事人就审理程序、裁判结果以及裁判文书等提出的疑问,承办法官需进行解释和说明。三是生效裁判文书逐步推进上网,符合条件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景洪市人民法院网》进行公布,目前已上传449件。四是充分利用《景洪市人民法院网》的作用,公布各类信息,方便当事人查阅。加强与网友的互动交流,设立院领导信息,互动平台,对网友提出的问题、建议及时给予答复,对网友提出的事项,核实后办理。

执行信息公开。现在执行立案、分案、过程、结案均全程网上录入,补录了2010年至2013年2千余件执行案件;创新执行监督方式,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执行异议案件均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邀请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到庭旁听或现场监督执行。目前公开听证执行案件105件,出庭听证监督1件。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反恐维稳工作,筑牢安全屏障,保障诉讼安全。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理念,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景洪市人民法院反恐安保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恐怖事件发生后领导干部及干警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坚持用先进的科技装备武装队伍。先后配置了X光机1台、执法记录仪9个,新增警用防暴棍10根、警用防暴叉4个、脚叉4个、对讲机9台,为安全保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同时为预防暴力事件的发生,在审判大楼关键部位安装监控摄像头,建成全程录像的数字监控系统,大大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始终不懈的增强反恐工作的强度,确保安全保卫无死角,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开展司法警察公务用枪专题培训1次9人;全院开展防范恐怖袭击应急处置工作及火灾、地震演练1次116人;开展反恐应急队员大练兵活动4次129人。

四、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建设过硬司法队伍

(一)增强司法能力。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以群众路线教育和上级法院“素质提升年”、“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活动为契机,使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一是定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新文件精神,保持干警理论储备不断更新;二是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学以致用,提升政治素养,使干警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较好地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三是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和座谈会、讨论会相结合的方式,自上而下,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参学对象和全院干警参加学习,丰富学习形式,加固学习成果。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参加省、州、市及其他相关部门培训共38期193人。

(二)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大力推进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继续在全院尤其是党员中认真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审判业务工作,采取集中学习、党小组讨论、个人自学等不同方式,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教育全体干警树立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和司法绩效意识,认真落实“三个一”活动,从而真正将活动成效体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加强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官素质。建设“法院文化长廊”,展示全院精神文化风貌。开展“服务基层活动”,做好与农村党组织互帮互助结对联建。多次到“四群工作”挂钩点进行走访调研,针对新农村建设及村民的部分生产、生活困难的情况,给予帮助。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向曼栋村民委员会曼康村民小组赠送手提电脑两台,向勐旺乡勐旺村委会提供了一套会议桌椅,帮助解决和改善办公条件。积极协调,为景哈乡坝那村委会争取建设资金30000元。组织观看以“远学雷锋、近学先进”的专题活动,做到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树典型,创佳绩,号召全院干警勇立新功。

(三)改进司法作风,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十项规定,扎实抓好作风建设。一是在制度保障上,完善制度建设,成立作风建设小组,对全院工作作风进行全方位督察,督察初来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则责令改正,使的纪律、会风等问题得到根本扭转。二是按照中央的要求,严格治理“三公”问题,严格管理,全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基本杜绝。三是深入了解民情,院领导深入基层,通过开展院领导下法庭体验、召开青年法官交流论坛等方式,拓宽交流沟通的渠道,及时排查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党风廉政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务求实效,促进司法廉洁。一是制度建设,建立责任制,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体系。二是抓廉政建设,坚持“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重点,查处是关键”的原则,对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有针对性的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查处机制,制定了《2013-2017五年预防腐败惩防体系实施方案》。三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廉政责任人,真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四是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警示教育基地为桥梁,积极开展 “算好人生七笔帐”及“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等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抗腐拒变能力。五是把“五个严禁”与中央八项规定一起贯彻落实,严肃“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六是将《干警执法承诺书》及《廉政监督卡》随案发放,加强监督。七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廉政监察职能作用,坚持有案必查,无案预防原则,对廉政风险岗位加强监督,取得了实效。

(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实施,在认真学习,听取意见阶段,共召开党组专题研究11次,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集中学习14次。召开专题讲座3次,开展学习交流专题会1次。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开展2轮交心谈心,经过认真查摆,党组班子找到4个方面共11个问题,个人共找到66个问题,并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修改了7稿,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修改了9稿。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教育实践活动第十一督导全体成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等同志全程参加并指导会议。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围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干群联系,强化进取意识、争先进位,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工作上新水平等5大任务制定了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共16人也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及整改清单。

五、克苦攻艰,积极进取,重视工作中问题和困难

(一)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近年来,我院年均受理案件数在3500件左右,我院仅有行政政法编制79人,实有76人,其中法官46人,我院法官以全州法院系统约1/4的审判力量办理着全州近1/2的案件,审判人员办案超200件1人,超过150件4人,超过100件11人,审判任务日益加重,始终面临严峻的审判执行工作压力。

(二)物质保障严重不足。一是经费保障不足。由于我院案件量大,辖区范围广,在一定程度上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方面投入的成本大大超过其它地区,又因注重调解、和解工作,多次开展工作,所花的时间和精力就更多,办案成本也就随之增大。近年来,由于编制不足,为缓解巨大的诉讼工作压力和人员短缺压力,通过聘用书记员和法警等辅助办案人员来克服,这部分人员的人头经费无法纳入预算管理,就只得挤占在编人员有限的预算经费。此外,人民陪审员经费未得到有效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公用经费。还因我院现建审判大楼因经费不足,近几年全额上缴财政专户诉讼费及罚没款,财政统筹后主要安排用于我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我院经费的不足和开支的不断增加在现行经费保障体制下形成不可调和的矛盾,也影响了基层基础建设、巡回审判开庭、信息化建设、大调解机构的建设。二是车辆老化。我院车辆编制为20辆,现有18辆(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但有5辆已老化,需要更新5辆,补充2辆。

(三)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如何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为民的高素质干警队伍,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当前队伍建设中还存干警综合素质不高,执行力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等问题。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审判质效需要不断提高、执行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法需要不断改进、服务群众意识需要不断增强。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六、把握机遇、奋发有为,2015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全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建设“法治国家”机遇,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扎实深化司法改革,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着力建设过硬队伍,全力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深化法院改革和建设文明卫生城市做出新贡献。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促进法院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法院工作。要在认识上、责任上、行动上更到位,增加活动推进的合力。要突出两手抓、两促进。要坚持环环相扣统筹推进,保障活动的进度。

二是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司法公正”为核心,完善审判监督,建立案件责任追究制。重点完善“繁简分流制度”,抓好速裁工作,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做好涉及民生保障案件审判工作,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妥善审理影响社会稳定、经济秩序、生活秩序以及生态环境的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探索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三是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重点抓好诉讼服务大厅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增强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力度,使司法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是抓好信息化、网络化工作,全面推开网络化办公,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开。

四是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继续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队伍的党性、能力、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同时加强和完善法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法官综合素质,提升司法能力,打造一支廉洁、公正的审判队伍。

五是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执法承诺制度、充分发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

六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促进法院人文精神的养成。紧紧围绕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干警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加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加强法院制度文化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法院管理文化。加强物质文化建设,营造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