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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9-12-15 09:12

      

11月6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召开大会,组织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会上,副院长李光明、政治处主任林文东分别向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传达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辛桂梓同志在全省县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并要求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深刻领会省委组织部部长辛桂梓同志的讲话和市委通知要求,加强思想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度,努力营造高效、公正、文明、廉洁的工作环境。忠实履行职责,不断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继续推进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景洪市人民法院建成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为景洪市各项经济建设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