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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作者 :民二庭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11-21 11:11

                          

作为景洪市人民法院的一个职能部门,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的部署安排,我庭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式,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按照最高院关于《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我庭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给予了高度重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学习,抓责任落实,具体总结如下:

1、组织领导本部门进一步树强树牢政治思想观念,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修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人民公仆的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工作任务重、学习时间紧的情况下,妥善处理工、学矛盾,认真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及观摩教育片的方式,学习了《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一、二辑及《司法作风警示案例》等教育读本,并从身边的事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如西双版纳州人民法院的白继文、肖清秀、晁笑岩蜕变的事例对我们就有较好的警示作用,让大家能够珍惜现有的工作、生活条件,正确行使好手中的审判权,自觉抵御诱惑,守住防线,保持法官的清廉。白继文、晁笑岩的犯罪事例教育全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解决好“人生为什么、司法做什么、掌权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使人堕落和道德沦丧的一切原因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是根本原因。《晏子春秋》有句话说“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贪者,政之祸也,民之贼也”。司法廉洁对于法官而言不仅是基本要求,更是法官对这份职业必须承担的责任。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阶段,在社会利益重组的过程中,司法制度承载着特别重大的使命,是否有廉洁、公正的司法体系和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可以说是关乎社会命运的大事,时代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廉洁司法,守护好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防线。

多年来,我庭在行使审判权过程中,能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觉向上的的良好风气,未出现任何枉法裁判、违法违纪现象。

 2、增强群众感情、树立群众观念。“只有热爱人的人才可以审判人”。 “众生平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虚怀若谷,平等待人,这是法官的职业要求,也是做人的本分。对不同的案件,对地位、贫富、种族、年龄不同的各个当事人,仔细聆听他们的陈述,不仅要将案件裁判公正,而且在裁判过程中要显得公正。在工作注重便民利民,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为群众做实实在在的事,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3、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经常学,反复学,深层次的学,从本质上理解上述思想的内涵,领悟其中的精髓,并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加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多方位、多方面的汲取知识,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学,及时掌握,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4、注重对照检查,培养良好的审判作风。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逐步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增强工作责任心。处理案件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让所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要求严格审查证据,认真校对法律文书,工作不分巨细,都要脚踏实地的做,确保工作作风扎实

开展警示教育任重道远,只有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公平正义牢记于心。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进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之中,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