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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将以实施方案引领廉洁司法教育活动

作者 :岩香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3-10 16:03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5年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要求,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全面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关于开展2015年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景洪市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引领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活动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要求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要通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廉洁司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专题教育活动的本质内涵和各项要求,自觉按照“廉洁司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以公正廉洁司法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始终做到:要坚定对党忠诚;要坚守自身干净;要树立担当精神;要坚定公正价值追求。同时要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 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按照“动员部署统一安排,学习内容相互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教育,检查总结分阶段分层次报送”的原则,在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中集中统一开展。具体做到:一是广泛开展动员;二是认真学习组织;三是开展典型教育;四是要通过自查自纠找问题;五是要通过深入群众查问题;六是要开展谈心交心查问题;七是要通过拓宽渠道查问题。

通过查摆分析问题,研究分析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认真抓好整改提高。一是要逐一分类实行整改;二是要把握重点强化监督;三是要认真总结和及时报送情况。

总之,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思想认识,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统筹推进。高质量,严要求完成廉洁司法活动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