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景洪市法院>>简报信息

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2-09 16:02

 

2月3日,景洪市人民法院院长魏炜在景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工作报告,经过大会表决并获得全票通过。工作报告共分六个部分。

忠实履行审判职能,服务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05件,审结3509件,同比分别上升6.29%和10.07%,结案率为89.86%。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依法审理刑事案件,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74件,审结724件,判处被告人1060人;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2280件,审结1994件;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审查行政案件943件,其中不予受理38件,审理373件,审结363件,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15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8.18%。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9件,审结19件,裁定准予执行12件,行政机关自行撤回7件;创新执行措施,着力实现胜诉者权益。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57件,执结698件,执结标的10828.53万元,结案到位标的5400万元。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在西双版纳报公告曝光687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拘留5人,依法查封房产26套,各种车辆12辆,到单位或社区张贴限期履行通知书4份,排查出涉嫌拒执罪1人,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45人。

回应群众期待,完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在工作中主要采取服务民生、关注百姓生活;深化繁简分流,速裁机制显成效;全方位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加大审判监督和管理力度;开展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等有效措施。

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认真推进三大平台建设。

努力推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方便群众诉讼,满足群众知情权,提高群众监督力度。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法院自身发展。

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司法作用;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司法廉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15年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筑牢思想防线,服务发展改革稳定大局;进一步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确保司法为民;狠抓执法办案质效,确保公正严格司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打造一支过硬队伍;坚持全面统筹兼顾,推动法院工作发展。

魏炜院长表示:新的一年,我们将抓住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历史机遇,增强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为服务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工作报告博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的阵阵掌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热议后,对景洪市人民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对如何做好2015年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经过大会表决,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