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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宣传部领导看望慰问周新惠

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1-22 11:01

1月16日,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段金华、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李金秀一行3人,在景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琼辉,景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谢文生、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林文东的陪同下,到州检察院宿舍区家中看望慰问景洪市人民法院退休干部周新惠,高度赞扬她对社会所做的善行义举,并送上了慰问金。

周新惠,今年 82 岁,1993年退休后,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法官的本色,把善行义举作为自己追求的最大目标。自2004年起,在她和老伴的工资收入并不高,而且老伴身体还有病的情况下,省吃俭用、用微薄工资收入先后资助14名彝族、瑶族、傣族、基诺族、哈尼族等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圆了他们的求学梦,被贫困学生亲切地称为“爱心奶奶”。资助孤寡老人、残疾老人、贫困老人,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得到了关爱和人间温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经常到乡镇、农场、农村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老年人保障条例》,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据统计,在退休20多年间,周新惠共资助贫困学生、孤寡老人、残疾老人、贫困老人达36万多元,她的这种善行义举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好评。为了表彰她对社会所做的善行义举,全国老龄协调领导小组、云南省委、省政府、云南省关工委、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景洪市委、市政府先后授予了“全国第五届文明家庭”、“云南省五好文明家庭”、“云南省道德模范”、“全国孝亲敬老之星”、“云南省助人为乐模范”、“西双版纳州道德模范”、“景洪市老有所乐”、“景洪市普法宣传先进个人”、“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多次被景洪市人民法院党组评为优秀党员。

        段金华一行来到周新惠家后,便与她拉家常,问寒问暖,了解生活和身体情况,并祝福她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对于段金华一行的到来,周新惠感到十分激动,她感谢州市宣传部领导对她的关心,她表示:一定不辜负各级领导的重托,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继续为社会,为贫困人员多做好事,多做善事,把善行义举永远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