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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答疑,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作者 :陈琛、李芸苇  来源:普文人民法庭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2-21 08:02


一纸判决

凝聚着法官的司法智慧

也彰显着法院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

但对判决结果存在疑惑

难以理解其中的“法言法语”怎么办?

 

法官判后答疑,释法理,解疑惑

弄清事由,当场兑付

“案结”又“事了”!

 

事件经过

2021年,文某杨某因劳务纠纷到景洪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文某拖欠杨某劳务费共计5.9万余元,所有欠款于2022818日前付清。随后,文某又向杨某出具一份《欠条》,载明自己拖欠杨某另一笔劳务费共计5.5万余元,所有欠款于2023818日前还清。

由于二人合作多年,金钱往来频繁,在后续还款过程中,对尚未还清的金额产生了较大分歧。20241月,杨某文某逾期支付其劳务费5.5万余为由,将文某诉至景洪市人民法院。文某则认为,欠条和调解协议中的款项是同一笔费用,自己向杨某支付的劳务费为多付,并提起反诉要求杨某退还多付的费用。

后经承办法官审理查明,文某尚拖欠杨某劳务费3万元。2024126日,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文某支付杨某3万元,并驳回文某的反诉请求。

 

答疑过程

收到判决后,文某致电法院表示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再付3万元。

于是,承办法官根据文某提出的各种疑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将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变得浅显易懂,并与文某再次逐笔对账,核对金额。

“这样一解释我就明白了,我马上就履行判决内容!”

最终,文某解开疑惑,2024219日一次性向杨某支付了全部欠付款项3万元,案件得以实现案结事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

判后答疑是审判工作的延伸,也是景洪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缩影。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做好司法审判的后半篇文章,做深、做细、做实判后答疑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