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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袍之身 尽有为之责

作者 :王亦非  来源:民事审判庭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1-02 10:01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通晓社情民意,是群众与法院间的沟通桥梁,他们有着不同的职业,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熟悉风土人情、民间习俗,让案件的裁判更具司法的人文关怀。他们都坐在法庭中的审判席上,但他们不穿法袍,不带法徽。他们就是被称为“无袍法官”的人民陪审员。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对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单位相邻权关系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原告李某要求确认其某单位相邻的一面的通行权,在与某单位相邻的通港路开口通行,并要求某单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拆除新建妨碍通行的围墙。为了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涉案房屋的真实情况,景洪市人民法院李法官在案件庭审结束后,即刻组织两位社区的人民陪审员和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到涉案争议地点进行现场勘查。

 

在原、被告的指引下,李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对涉纠纷房屋墙体两面的情况、位置、周边的通行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查看。人民陪审员凭借多年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丰富工作经验迅速进入角色,结合涉案砖墙的现状及历史形成因素与法官进行了交流,并发表了自己的独立见解与处理意见,充分当好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桥梁,为该案的快速审结奠定了基础。

“人民陪审员更贴近群众,对案件审理有着不同的视角,对于促进案结事了意义重大。”该案的承办法官说道。

人民陪审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选任产生,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审判活动的人员。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和陪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职责,助力审判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