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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07 18:04
清明暮春里,执行不停歇
清明小长假
当人们踏青赏春
享受节日带来的惬意时
仍有那么一些人默默坚守在岗
这些在节日里坚守与付出的劳动者中
不乏有执行干警的身影
为了找到那些常年在外的被申请执行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4月4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利用清明节返乡祭祖这个有利时机,开展了一场专项执行行动。
执行现场一:(劳务纠纷)
上午9:40,执行干警在一小区附近找到被申请执行人李某,经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现场二(金融借款纠纷)
上午10:39,执行干警到达被申请执行人刀某家中,仅有小孩在家,通过电话联系了被申请执行人刀某丈夫,其表示也未能联系上被申请执行人,勘察过现场后,执行干警张贴了执行公告,告知被申请执行人刀某丈夫,若后期仍旧不还款,拟对已抵押至银行的房屋进行拍卖。
执行现场三(租赁合同纠纷)
中午12:17,执行干警到达阿克南奔村,一路询问村民后找到了被申请执行人杨某家中,经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租赁合同纠纷)。
执行现场四(民间借贷纠纷)
下午2:30,执行干警在曼法村找到正在参加祭祀活动的被申请执行人玉某,经过一番释法说理,被申请执行人玉某向村委会预支年度分红10000元,在干警及村长的督促下现场转账, 该案执结。(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现场五(交通肇事纠纷)
下午4:34,执行干警在曼洪村委会找到被申请执行人张某,经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执行历经10小时26分钟,执结1件,和解4件,张贴公告2件,现场调查3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提升执行质效,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实现,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