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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庭审开到家门口“熟人熟事”释法理——景洪法院公开审理跨境犯罪案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4-02 09:04


2022218日到中缅边境勐龙镇嘎囡村委会曼燕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一案之后,景洪市人民法院偷越国境巡回审判再次出发。331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来到勐罕镇曼景村委会曼列村公开开庭审理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岩某叫运送他人偷越国境一案。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岩某叫及其指定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83日晚,被告人岩某叫为谋取报酬,受被告人王某某(另案处理)邀约,被告人岩某叫、王某某、石某某(另案处理)、岩某某(另案处理)各驾驶一辆摩托车从景洪市区运送偷渡人员吴某某(另案处理)、黄某某(另案处理)、肖某某(另案处理)、李某(另案处理)到东风,当行驶至东风农场一分场卡点处时,石某某载偷渡人员吴某某冲卡时在该卡点被查获;王某某载偷渡人员黄某某冲过卡点后到达东风;岩某某载偷渡人员肖某某绕行小路后到达东风;被告人岩某叫将摩托车藏于路边后带领偷渡人员李某步行爬山,后岩某叫让李某躲在山里,自己下山与王某某、岩某某汇合。2021842时许,被告人岩某叫与王某某、岩某某在景洪市东风农场一分场卡点被查获。

景洪市人民法院经法庭调查、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和辩论后认为,被告人岩某叫违反国境管理法规,明知他人系偷渡人员,仍予以运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当庭判处被告人岩某叫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庭审当天,景洪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干部及群众参与旁听。景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还选取近年来判决的妨害国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结合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向现场旁听庭审群众进行以案释法,并发放打击偷越国境罪宣传册2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