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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快速保全显威力,4年纠纷一月结

作者 :刘梦妮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5-01 11:05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历时4年的纠纷,由于保全处理及时,一个月便实现案结事了。

案件回顾:

2017年4月26日,原告云南某有限公司与被告梅州市某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模式承建位于景洪市一项目,并约定被告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但竣工验收后被告仅支付25800元,原告多次催讨剩余款项130000元未果,遂将被告起诉至景洪市人民法院。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周晓云详细查看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保全申请和事实理由等材料,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根据原告的申请,决定运用网上查控系统实行保全措施,并立即作出保全裁定书移交执行局。当日,周晓云法官便收到执行局保全回复,已成功冻结被告账户资金143938.5元。15天后,因被告已主动向原告支付欠款,原告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请求法院准予撤诉并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在收到材料后,周晓云法官作出撤诉裁定及解除保全裁定。

 

 

    整个案子仅用1个月走完保全、冻结、撤诉、结案、解保、退费6个步骤,快速、完整且精确,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