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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运用罚款措施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作者 :毕路平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2-31 10:12

 

“我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拖欠这么久不履行执行和解义务,这罚款我应该交。”近日,被执行人铁某、张某被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当面向铁某、张某两被执行人送达《罚款决定书》,被执行人当场认错悔过,缴纳了罚款并履行了所有执行款,该案成功执结。

     谢某与铁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判决生效后,铁某、张某一直未履行,谢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 谢某与铁某、张某达成执行和解,承诺于2020年9月30之前偿履行完毕该案案款。然而承诺期限过后,铁某、张某仍然没有按时足额给付案款,期间被执行人铁某、张某上演了好几次“约好又变卦”的戏码。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查询到铁某、张某有一辆轿车和两处房产。鉴于铁某、张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报告财产义务。近日,执行法官将铁某、张某传唤至法院,面对仍以没钱、需要时间等借口逃避执行、态度恶劣的铁某、张某,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罚款2000元的措施,并告知其在罚款后仍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铁某、张某收到罚款决定书后,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认错悔过,马上缴纳了罚款且履行了所有执行款,该案成功执结。

      据统计,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罚款5案6人,共计2万余元。通过依法运用强制措施,严厉打击了拒执行为,有效执结了一批案件,充分发挥了警示作用,彰显了司法权威,以实际行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