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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控拿到执行案款,申请人送锦旗表感谢

作者 :李燕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7-14 15:07

7月11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艾某某送来的一面写着“百姓福音、执法迅捷”锦旗,以表达对执行干警高效、快捷执行的感谢之情。

今年6月,申请执行人艾某某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案款33万余元,立案庭将该案移送到执行局后,首先由查控组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银行、证券、互联网银行、工商总局、车辆进行查询,查到有存款44万余元,并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冻结后,由外勤组到银行将该笔存款扣划到景洪市人民法院专户;最后,再将该笔案款退给申请执行人艾某某。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该案全部执行案款执行到位,申请人执行人艾某某对执行干警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送来锦旗。

这件案件得以快速结案,除了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之外,还得益于2013年9月2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中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可以通过网络实施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等措施。”因此,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申请人的拿到执行案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