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景洪市法院>>简报信息

景洪市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异地公审刑事案

作者 :尹漓滨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7-06 17:07

7月5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组成合议庭到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重大串通招投标、行贿案。

案因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致使被告人李某某被异地羁押于普洱市看守所。且被告人李某某长期弭患柯兴氏综合征、代谢综合征、高血压3级(高危),导致提押被告人李某某景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故决定到思茅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了及时解决审理中的难题,院党组主动协调,多方沟通,得到了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的大力配合。本案于7月5日上午9:30时在思茅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12:30时整个庭审结束,李某某等6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为了确保庭审的顺利召开,刑事审判二庭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准备,确保了此次庭审的顺利进行。一是获得了党组的大力支持,在党组书记、院长魏炜的组织调度下,由副院长李光明、刑二庭庭长王燕负责思茅区人民法院联络、沟通,解决了庭审保障、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医疗救助等问题。二是案件承办人员精心准备,在开庭前组织了一次庭前会议,详细了解了案情、归纳了争议焦点,为后面的庭审节约了大量时间。其后合议庭成员更是多次会商案情,为本次庭审召开做了充分准备。三是司法为民、全程保障,考虑被告人李某某的特殊身体情况,安排了急救救护人员和车辆,并在庭审前与其沟通,并详细检查了身体。四是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外地开庭审理时本案有4名在押被告人,本院法警大队抽调安排了7名法警全程押解,确保万无一失。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本次庭审给予极大的支持和帮助,工作人员发扬了“全国法院一盘棋”的精神,不辞辛劳、全力协作,默默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做出了无私贡献,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