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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成功扣押一辆轿车

作者 :黄祖凡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10-10 09:10

 

       926日下午19:30分许,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两名执行人员在景洪市老看守所扣押被执行人龚某宝马牌小轿车时,遭到案外人的阻挠,其声称宝马牌小轿车是龚某抵押给他的,法院没有权利将车扣押,并且对执行人员的工作极度不配合。执行人员向其释明:该车辆所属案件申请人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申请人对该车辆享有抵押权,并有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案件执行有异议,可以到景洪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申请,但是不能阻挠执行人员执行案子。

        听到这个消息后,执行局负责人急忙联系法警大队大队长刀建华,希望法警大队派出法警到现场协助工作。一方面保证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是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完成。随后,刀建华大队长带着法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时拖车的人员正将车子拉上拖车,经过执行人员一番劝导,积极地给案外人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案外人同意将车钥匙交出,并配合执行人员执行。

        办案体会:法院执行难,在这起事件中可见一斑。它有时不仅仅是因为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背后还有深刻的社会环境原因在一起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难免会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发生争议,这属于正常现象。但法院一旦作出判决,当事人尤其是败诉方是没有任何理由拒不执行的。在一个国家,法院生效判决的既判力能不能得到维护,是衡量这个国家司法有没有权威的一个重要标志。如果法院生效判决变成一纸空文,说小了,是对胜诉当事人权利的侵害和践踏;说大了,是对宪法法律权威的漠视和挑战。如今,随着“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设定,各地法院执行力度正在不断加大,这绝不允许任何人心存侥幸,用旧的观念应对执法;绝不允许任何人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搞唯我独尊、各行其是。要形成全社会信仰法治、依靠法治、维护法治的良好氛围。不论被执行人还是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自觉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依法履行应尽的责任义务,找准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只有法治权威真正得以树立并发挥作用,法院判决的分量才会变得沉甸甸,公平正义才会从纸面走向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