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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出重拳 扫清障碍保畅通

作者 :杨润光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9-01 11:09
 

826, 为了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申请人国道214线西双版纳州景洪国境公路南环段第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简称指挥部)与被申请人宜良县南羊建筑公司排除妨碍纠纷一案。

经景洪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由景洪市法院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集中精兵强将,组织进行了一次大型强制执行执法行动。此次执行行动,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街道办、公证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对被申请人宜良县南羊建筑公司位于景洪市至勐罕镇即景宽公路K12+300-K12+500段落的旧梁板预制场所的机械、建筑物等设备和全部物品实施强制拆除。当天各部门共组成了100余人的执法队伍,出动了9辆大型施工机械车,同时警备车、救护车也在现场待命。

此次执行行动,景洪市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亲临现场,组织实施。经过10多个小时的强制执行行动,对被申请人宜良县南羊建筑公司位于景洪市至勐罕镇即景宽公路K12+300-K12+500段落的旧梁板预制场所的机械、建筑物等设备和全部物品实施了强制拆除,保障了道路的顺利畅通。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方法得当,行动果断,且对执行情况进行了录像,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此次行动不仅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保护,也较好的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圆满地完成了这次执行任务,受到在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