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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女法官宣传《反家庭暴力法》

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3-02 15: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从31日起正式施行,反对家庭暴力将有法可依,家庭暴力受害者受到法律有力保护,家庭暴力已不是个人家务事。为此,景洪市妇联在孔雀湖畔举行以“反对家庭暴力、共享和谐社会”为主题的西双版纳州2016年“三.八”维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法律咨询活动,号召妇女反对家庭暴力。景洪市人民法院派出四名女法官参加启动仪式和法律咨询活动,在法律咨询中,女法官向过往市民宣传和讲解了如何防范、制止和避免家庭暴力,老年人如何维权、妇女在家庭暴力中如何用法律维权及如何办理离婚诉讼等知识,深受市民的欢迎。图为女法官在解答市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