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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勐龙中心人民法庭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景法宣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3-04-10 16:04

 

 

本院各部门:

日前,我院勐龙中心人民法庭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十佳人民法庭”,郑成琼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玉罕同志和蔡有昌同志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窗口标兵”和“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涌现出的这一批先进典型是我院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而这些成绩的取得,也是我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四群教育”和“党员跨越先锋行动”的优异成效体现,是“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活动的丰硕成果之一,是当前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优秀典型。他们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广泛的学习借鉴意义。为引导全体干警积极投入到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中,现将学习活动情况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勐龙中心人民法庭等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采取措施,迅速形成学习热潮。利用生动有效的形式和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效果,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联系实际,务求实效。

要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实际,通过本次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对照先进、查找差距,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与把握,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积极投身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 “三项重点工作”和司法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中,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确保实现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及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

三、紧密结合,全面提高。

要把开展向勐龙中心人民法庭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及“四群教育”工作有机结合,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从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四、挖掘培养,加大宣传。

要采取宣讲会、学习会、简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我们身边业务能手、办案标兵的宣传力度,鼓励干警进一步发扬人民法院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面开展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从而挖掘、培养、树立更多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鼓舞士气,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

请各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及特点认真抓好学习落实。全体干警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用典型精神激励自身,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构建我市和谐社会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