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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景洪市人民法院要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作者 :艾相宰 黄燕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0-02-02 11:02

 

2009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思想,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审判效率与质量为突破口,注重打击与保障并重、调解与判决结合、审判与执行兼顾,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2010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将围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州委六届九次、市委四届七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能作用。”的总体工作思路,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眼于大局所需,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

牢牢把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工作要求,为掀起景洪跨越式发展新热潮、社会和谐稳定,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全力提供司法保障,更加能动地为大局服务,更加自觉地为人民司法。

(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依法调处社会矛盾。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审判工作中积极推行案件调解,推行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重视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与政法机关各部门的协调与衔接,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着力加强审判力量建设,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

立足于长远发展,通过选调、招考、定向委培等方式,挑选优秀的人才充实审判队伍,加强审判力量建设,充实法官队伍。在加强审判力量建设的同时,通过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作用,把好案件质量关,提高案件质量,体现司法公正。

(四)着力于执行工作改革,规范执行工作管理。

内部建立执行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外部建立执行工作社会参与联动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公正执行、高效执行和文明执行的良性循环,使执行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良性化发展的道路。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班子的表率作用放在突出位置。以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改进审判作风建设为重点,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纯洁干部队伍。

(六)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干警办公环境。

积极争取中央政法专项资金、上级法院和相关部门的政策及资金支持,逐步改善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和物质装备条件,逐步改进办公自动化水平,尽快完成新审判大楼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