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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婚姻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 :赵云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12-31 16:12


        927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勐龙法庭负责人张少品通过和双方当事人多次交流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此次调解,及时有效地化解了一场婚姻家庭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原告香某与被告相某恋爱同后,在20051110日共同生育一女,于20070509日登记结婚,但由于相某201404月贩卖毒品被公安抓捕后,判刑18年服刑至今。被告行为导致感情破裂,原告香某于20190902日从缅甸老家来勐龙法庭起诉与相某离婚,勐龙法庭详细审查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开展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着力做好双方调解和好工作,但由于原、被告双方已分居多年,感情淡化,和好无望,被告也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承办法官就离婚后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调解。查明,原、被告孩子的抚养问题已达成协议,双方无共同财产、债权债务。

      通过诉前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后,勐龙法庭将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引导更多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和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