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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睡路口被查 供述罪行获拘役

作者 :四大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6-07 09:06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酒后驾驶,在红绿灯路口等待红绿灯时睡着被查获的危险驾驶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岩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审理查明,被告人岩某某于2017830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景洪市宣慰大道由东向西行驶,627分许行至版纳大厦东侧路口停车等待红绿灯时睡着,733分许被执勤交警在车内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岩某某案发时血液中乙醇定性检出乙醇成分,定量为247.89mg /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岩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岩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