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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成绩显著

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0-08-17 09:08

 

2010年上半年,景洪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刑事审判遵循“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社会危害性大,犯罪情节严重的抢劫、抢夺、重大盗窃等刑事犯罪行为,依法审理省政法委督办的杨敏等16名被告人涉黑案。为感化教育,对初犯,且犯罪行为轻微的罪犯从宽处罚。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良好的法治教育。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45件395人,审结158件238人,未结97件,结案率为64.48%,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增加63件。

民商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民商事审判工作加大调解和诉前调解力度,注重疏导、排解各种矛盾纠纷。审判工作中还积极关注热点案件,重视群体诉讼案件,确保社会稳定。例如继续审理普文糖厂申请破产案,依法审结了59名业主诉阳光房地产及10名业主诉景风房地产等商品房预售纠纷。向当事人宣传讲解法院办案流程、时限以及诉讼风险等诉讼知识,积极调解、疏导矛盾,化解纠纷,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上半年共受理1625件,结案851件,其中调解结案584件,占结案数的68.62%。

执行工作注重社会效果。一是确实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化建设,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开展执行方式改革,规范执行工作程序和行为,提升执行案件质量。三是确实做好执行案件申诉信访工作,建立执行工作申诉信访处理机制。上半年共收各类执行案件249件,收案标的1879.94万元,执结67件,执结率为30%,执结标的458.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