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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 “三抓”促安全

作者 :黄燕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0-02-23 09:02

 

近年来,景洪市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教育、内部防范,为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领导重视,抓好组织领导。为了及时掌握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和情况,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防患于未然,防止矛盾激化,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范文忠院长任组长,白玲、李光明、李格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了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建立起了统一指挥、信息准确、分工协作、快速反应、措施有力、处置有效、奖惩分明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长效管理机制。

提高认识,抓好强化教育效果。近年来,景洪市人民法院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全院法官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各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安全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做到了例会常讲,经常进行“四防”教育,即防盗、防火、防破坏及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要求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增强保密观念,提高安全防范,确实增强和巩固对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

措施有效,抓好内部安全防范。为确保院内的安全,从“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开展防范工作。一是落实值班、入门实名登记制度。为搞好法院机关、宿舍的治安防范工作,坚持门卫值班、法警值勤制度及外来人员入门实名登记制度,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二是落实监督制度。每逢节假日都要开会布置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并于节假日前上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和所在地黎明社区居委会,共同监督落实,要求将文件、卷宗入柜上锁,防止文件、卷宗和财产被盗,切实做好法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三是落实法警岗位职责。现法警大队共12人,其中男法警10人,女法警2人。每位法警都配备了单警装备、金属探测仪、警用车辆等装备,法警大队担任着依法值庭、安全检查、传带证人、传递证据、警戒工作、每日值勤、节假日的值班警卫等工作外,还负责本院办公场所范围内安全保卫工作。四是安装监控设备,在办公大楼安装了视频监控,在每层楼都安装了探头,全方位实施监控。

景洪市人民法院定期、不定期的全面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在节假日后认真落实安全自查,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